关于遗产纠纷的问题

男主人20多年前去世,留下一套四合院,未定任何遗嘱。

老人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目前在世。

20多年间,女主人和儿子、儿媳、孙女都住在四合院。(平时老人的生活消费、衣服等,大部分是女儿照料。)去年,城市规划,进行拆迁。分到2套楼房,2块建筑用地,现金50多万。

目前,现金由儿媳掌握,贷给其亲戚,每月获利息数千。2套楼房尚未建好,所以归属的问题还没能落实。2块建筑用地,儿媳想着手赶快卖掉,以免夜长梦多,但买主只要知道有归属纠纷的,都不敢买下。所以还未成交。

因为儿媳处事霸道,为人阴险无情,两个女儿的忍让宽容,更让她嚣张无比。

请问——
1、遗产的继承时间,从被继承人死时开始。老人还在世,财产能进行分配么?
2、四合院中,有一部分小房子是儿子儿媳搭建的。能够影响到财物的分配么?
3、从法律上讲,这笔财物应该如何分配?
4、女儿如果想得到一部分财产,有哪些途径可走?
5、有纠纷的建筑用地、房子,如何能防止被变卖?
6、跨省到北京请一个较好的律师,至少需要多少钱?
还有,诉讼时效如何算?

具体的法律条款能参考哪几条?

1、男主人没有遗嘱,按照法定,遗产由女主人继承。不存在继承时间的问题。女主人在世,只要不糊涂,符合民法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用赠与的方式提前分配自己的财产。
2、儿子和儿媳搭建的房子,理所当然属于儿子和儿媳。别人无权分配。
3、从法律上讲,财务属于女主人,女主人未死,无法用法律来分配。假设女主人不在了,法院将按照赡养义务等分配财产。
4、女儿想得到老妈的财产,必须妈妈同意才行。在妈妈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用赠与的方式获得妈妈的财产,或者妈妈立下遗嘱。
5、建筑用地、房子的产权人应该是男主人,男主人逝世多年,其子女可以利用法律的漏洞将产权办理到自己名下,为了防止这点,可以讲房子等产权办理到女主人的名下!
6、律师收费各不一样,请具体咨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0-24
1、女主人在世,男主人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配偶、子女共同分割。可以进行财产分配。
2、老人财物可以分配。
3、配偶子女共同分配,原则均分,多照顾的考虑多分。
4、女儿要得到,协商不成只能诉讼。
5、防止是难的,最好是就拆迁所得进行主张权利。
6、律师费用,可以与律师面谈解决。
7、没有主张分割,时效不受影响。
第2个回答  2009-10-24
普通诉讼时效2年。最长诉讼时效20年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