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我朋友的老公是一个私企的总经理(不是法人),这个公司将来也有可能变为合资企业,请问我的朋友可以做这个公司的成本会计吗?

答案:可以

分析: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其中规定制约对象只针对直系亲属,而并非是您的朋友;
2’你丈夫的企业不属于这三种企业情况;

所以女士您朋友是可以担任的。

参考资料: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版)第77页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0-22
做成本会计是可以的.

因为你只是负责成本这一块.

并不影响你的独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0-22
《会计工作规范》中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在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你朋友这种情况,她的丈夫是可以从事成本会计工作的
第3个回答  2009-10-22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所以,担任会计人员和出纳没问题,不能担任会计部门的领导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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