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冷藏食品的相关物流标准意见稿
你要说商品,种类太多了
给你一个网址,里面有一些物流标准信息
http://www.chinawuliu.com.cn/cflp/lhhkx/biaojun.html另:LS的回答太好了,只是不太针对问题
《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 前言
低温保鲜是目前食品保鲜方式中成本最低、保鲜期较长、效果较好的一种方法。其原理是利用制冷手段将食品温度降到一定数值以下,并使食品在生产、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中始终保持低温状态,即低温下的“物流”过程,以减少食品物理、化学变化及微生物繁殖的影响,在更长的时间内保持其原有色、香、味、形等品质。低温保鲜包括冷藏保鲜和冷冻保鲜两种。
我国冷冻冷藏食品起源于本世纪初,从50年代起逐步发展,到80年代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并以每年近10%左右的速度增长。目前,我国冷冻冷藏食品从加工、贮藏、运输、营销及消费等环节的各项设施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成龙配套能力,在城市中普及、发展冷冻冷藏食品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在广东、上海、北京等大中城市,冷冻冷藏食品发展更快,已形成了产、运、销设施配套的服务体系。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商业系统、轻工系统、外贸系统、水产系统都在各自为政生产冷冻冷藏食品,全国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可遵循,而食品的冷链物流基本处于无序管理状态,许多冷冻冷藏食品在运输和贮藏过程中的技术参数无法保证,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利益受损。
因此,应尽快制定冷冻冷藏食品的物流管理标准,对冷冻冷藏食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储存等环节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并尽可能推行GMP和HACCP,使之成为我国食品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 任务来源及编制过程
《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原标准名称为《保鲜食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四批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下达的任务,项目编号为20071397-T-469。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福建省标准化研究所牵头,协同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福建大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闽中有机食品公司、上海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联合起草。福建省标准化研究所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全面负责标准制定和组织协调工作。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等作为合作起草单位,主要参与前期市场研究、调研和标准的修改、技术数据验证以及其他制定工作。
2006年9月25日,福建省标准化研究所组织各起草单位召开了《保鲜食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国家标准制定第一次会议,并成立了标准制定工作组。会议明确了本标准制定的基本框架、制定的主要内容以及任务分工。之后,工作组迅速开展工作,查阅和收集了相关标准资料,并重点对CAC/RCP 44-1995《新鲜热带果蔬包装与运输国际推荐性操作规程》、CAC/RCP 46-1999《延长包装冷藏食品贮藏期限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47-2001《散装食品和半包装食品的运输》、GB/T 18354-2001《物流术语》、SN/T 10428-2007《初级生鲜食品配送良好操作规范》、GB 9829-1988《水果和蔬菜 冷库中物流条件 定义和测量》等相关物流管理方面的标准进行了研究。同时,工作组还前往福建大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从事冷藏冷冻物流运输的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工作组于2007年1月撰写出《保鲜食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国家标准草案稿。2007年2月起,工作组继续收集各方面材料和信息,并多次召开内部讨论会,不断对标准草案稿的结构和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至2007年12月已形成较为结构和内容较为固定的草案稿(第3稿)。
2007年12月~2008年6月期间,在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支持下,福建省标准化研究所组织几十位相关行业的专家、代表在北京召开了三次标准起草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上海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夏晖食品有限公司、北京二商集团东方食品配送公司、中铁联合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冷藏网、山东荣庆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快行线食品物流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和行业代表。
2007年12月27日,召开了标准制定的“第一次全国研讨会”。会上,代表们对“保鲜食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作出了基本定义,并确定了标准的编写框架,明确了工作任务。
会后,工作组根据会议研讨结果仔细地对草案稿进行了修订,并形成新的草案稿(第4稿)。
2008年3月28日,召开了标准制定的“第二次全国研讨会”,再次征集各方对标准草案稿的意见和建议。会上,鉴于保鲜食品定义的不确定性,各位代表经过认真研究和激烈讨论,建议将《保鲜食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更名为《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并对标准的编写提出了实质性建议和意见。
会后,工作组重新对草案稿进行了修订,调整标准部分内容的侧重点,并形成了新的草案稿(第5稿)。
2008年6月6日,召开了标准制定的“第三次全国研讨会”。经过新一轮的修改,标准草案稿获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肯定,部分代表要求提供标准技术参数数据来源。会上,标准更名的建议得到了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认可,同意正式把标准名称更改为《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经过不断的修改和完善以及工作组二十多次内部讨论和行业专家三次专业研讨,至2008年6月底形成最终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从2008年7月1日开始,标准制定工作组向全国公开征求对《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国家标准的修改意见。
三、 标准的内容
《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国家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其主要内容包括:
(1) 封面
(2) 前言
(3) 标准主要内容: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运输包装、运输包装标志、运输(包括冷藏运输工具要求、冷藏运输作业)、储存(包括冷库与作业工具要求、仓储作业要求)。
四、 标准的编制原则
《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国家标准是按照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GB/T 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要求进行编写的。
五、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5.1术语和定义
5.1.1冷藏食品
食品的腐败变质,主要是由于微生物的生物活动和食品中的酶所进行的生物化学反应所造成。动物性食品,如禽、畜、鱼等在贮藏时很容易被细菌污染,细菌并很快繁殖,从而造成食品的腐败。但是微生物的繁殖和酶活性的发挥,都需要适当的温度和水分条件;环境不适宜,微生物就会停止繁殖甚至死亡,酶也会丧失催化能力,甚至被破坏。把动物性食品放在低温条件下就可抑制微生物的繁殖和酶对食品的作用,可以贮藏较长时间而不会腐败变质。
一般来说,在-8℃的冷藏温度下,多数微生物停止了活动,但酵母菌、霉菌比细菌耐低温的能力强,有些霉菌和酵母菌能在-9℃的基质中生存。因此,冷藏食品的温度通常采用-8℃以下、冻结点以上的温度。当温度达到-l8℃以下或者更低的时候,除了某些嗜冷性细菌,大多数微生物的繁殖活动已停止或者被杀死。而酶对食品的作用在-l8℃或者更低的温度下也基本被抑制了。因此,冷冻食品的温度通常采用-l8℃或者更低一些的温度。
对于植物性食品,腐败的原因主要是呼吸作用。水果、蔬菜在采摘后虽然不能继续生长,但它们仍是一个有机体,仍然有生命,有呼吸作用。低温能够减弱果蔬食品的呼吸作用,延长它们的贮藏期限。但温度不能过低,否则会引起植物性食品的生理病害,甚至冻死。因此,植物性食品冷藏温度应该选择接近其冰点但又不致使植物发生冻死现象为宜。通常,将冷藏食品(如:果蔬)的温度保持在8℃以下、冻结点以上,便可以有效缓解其呼吸作用,并防止发生冻伤现象。
因此,将冷藏食品定义为:“在物流过程中,中心温度始终维持在8℃以下、冻结点以上,并最大程度保持原有品质和新鲜度的这类食品称为冷藏食品”。
5.1.2 冷藏运输
参照GB/T 18354-2001《物流术语》中的4.1。
5.1.3 拼箱
参照GB/T 18354-2001《物流术语》中的4.9。
5.2运输包装
商品运输包装的最重要的要求就是能够保护商品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中不发生破损,其次就是要根据商品的特性,分别采用相应的材料与技术,使包装完全符合商品理化性质的要求。本着上述原则,本标准对冷藏食品的运输包装作了规定,不仅在包装材质、包装尺寸方面提出相关要求,还针对一些不耐压、易失水的食品诸如水果、蔬菜等作了补充要求。
5.3运输包装标志
对于冷藏食品的运输包装标志,本标准主要参照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和GB 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的规定。考虑到食品冷链是低温下的“物流”过程,即食品在生产、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中必须始终保持低温状态,温度对食品的质量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处理不当,将直接导致经济损失,因此本标准还规定了:冷藏食品运输包装应使用“温度极限”标志或用文字直接标明食品应保持的最低温度和最高温度,以防止因温度过分波动而导致食品质量的变化。
5.4运输
冷藏运输是食品冷藏链中十分重要而又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一般由冷藏运输设备来完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冷藏运输设备是可以移动的小型冷藏库。冷藏运输设备主要涉及冷藏汽车、冷藏火车、冷藏船和冷藏集装箱及航空运输设备。
本标准对冷藏运输工具和作业要求作了规定。针对我国目前冷藏运输的实际运作情况,运输工具要求主要参考了QC/T 450-2000《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和JT/T 650《冷藏保温厢式挂车通用技术条件》,另外鉴于温度测量的重要性,还对厢体内温度记录装置提出了相关要求。通常,制冷系统的冷媒泄漏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危害,轻则昏厥,重则死亡,为保障运输作业人员安全,本标准要求:如果运输工具制冷系统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冷媒,必须在厢体出入门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告标志或安全规程。
本标准按照冷藏运输作业流程,对每个作业环节作了规定,其中特别对运输厢体内温度、拼箱的冷藏食品品种、冷风循环的温差范围以及装卸货期间的温度、时间控制以及运输记录提出了相关要求。标准中的相关技术参数是根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物流专业委员会、福建大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提供的物流基础数据来确定的。
为方便供货方和验货方的交接,体现交易的公正性,避免贸易纠纷,本标准对冷藏食品温度测量作了规定,并提供了测量方法的相关附录资料。
5.5储存
冷库是冷藏食品的仓储库房,是在特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加工和贮藏食品的专用建筑物和装置,也是冷藏链的一个重要环节。
本标准对冷库与作业工具和作业要求作了规定。在GB 50072-2001《冷库设计规范》中,已经对冷库作了详细的规定,本标准在参照上述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冷库温度记录装置及报警装置的要求。由于冷库中冷藏食品种类繁多,作业工具的交叉使用容易导致食品交叉污染,而周围环境的卫生状况也将直接影响食品的储存期限,本标准特地对作业工具和周围环境等作了规定。
本标准按照仓储作业流程,对每个作业环节作了规定。对入库前的未达到要求储存温度的食品,要求提前进行预冷;对入库的食品品种也进行了规定,要求不得将不同储存要求的食品混放,以避免串味或污染。另外,标准还对食品的堆码方式、库房昼夜温差范围、储存期间的记录资料等作了明确规定。
六、 参考的国际标准
1、 CAC/RCP 44-1995《新鲜热带果蔬包装与运输国际推荐性操作规程》
2、 CAC/RCP 46-1999《延长包装冷藏食品贮藏期限卫生操作规范》
3、 CAC/RCP 47-2001《散装食品和半包装食品的运输》
七、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该标准规定了物流过程中冷藏食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的技术要求,其中引用和借鉴了多项国家标准,而冷藏食品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卫生要求和检验检疫等均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国家标准起草小组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