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一楼住户(本市居民) 乙:二楼住户(外市租房)
因:二楼在楼上吵闹,打扰一楼正常工作学习,甲找乙讲理,乙以家中孩子无法制约,屡次三番不予改正,甲乙发生矛盾,乙家女主人弟弟,见甲上楼评理跟乙姐姐嗓门过高(个人分析),从屋内出房间在走廊中就开始打甲,可没想到被甲还击脸部出血,乙家见乙弟弟受伤劝止停手各回家中,脸部打出小米粒大小的口子(甲当场所见),后经乙报案,都叫到派出所,甲因乙弟弟先出手打人为由,拒绝赔偿乙5000元钱(当时调节),乙不服,经案发后一周后做出轻伤鉴定,要求甲赔偿12000RMB,甲因大雪毕业失业在家无力赔偿拒绝到场(派出所),后:甲以被派出所挂于全国公安网在逃。
综上所述:甲经派出所得知要求甲方尽快归案(事件延拖8个月),并说取保候审,甲觉得冤枉,一时没有归案,并准备到分局市局举报此案情。而得到合理的答案。因乙方曾到甲方父母家说鉴定费用花了2。3千元(鉴定费用几百而已),而且当时做笔录时乙方就找到办案民警(某某民警在不在),还有当时到派出所,甲方父母也看见乙方伤口没有那么大(单个3.5厘米,组合5.0厘米为轻伤)而且鉴定结果上没有缝合和骨折,事后甲觉得此案蹊跷。拒绝配合!
问题一:此事件属不属于正当防卫!(甲笔录上有写乙先动手,乙也不否认)
问题二:甲如果要求分局市局投诉此案情合理不合理。
问题三:现阶段甲该怎么做!如有高手指明更高的方法更好!(求之,谢之)
李律师:如果赔偿赔的甲方也认赔,但是现在事情已经闹到全国再逃,不是赔偿就能结束的,而且甲方归案(取保候审)那就认为认罪,难道认罪就不受法律制裁了么(判刑)。李律师答案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