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事故,我方全责。保险公司要事故认定书,才能定损;交警大队要定损单才能进行事故认定。我该怎么办?
我爸车因避让其他车辆失控撞到快车道护栏,护栏倒翻撞到逆向行驶车辆。当时有交警在现场,作了记录,扣了双方驾驶证副本。因不懂程序,第二天早上向保险公司报的案,保险公司受理。
后来去了交警大队,警察要求保险公司先开出定损单,到交警大队开具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又要我们先拿出事故证明才能开出定损。两个单位又相隔很远,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几点说明:1、保险公司没有拍到现场照片,但交警拍到了。
2、护栏已向交管局赔偿,但保险公司说不能全陪。
初次接触此类繁琐之极的事情,请专家指点为感。
开事故认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3、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4、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故认定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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