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的抵押已经在房管局登记:你们之间的房产抵押才成立、你才有权在他不还钱时行使抵押权;他再卖房时,可以卖,但卖房款必须先还你的钱;不还的你可以不让过户。
2、可看情形,你们的“抵押房产证”并没有到房管局做抵押登记、只是他将房产证交给了你:这样的情况,抵押权不成立,你无权行使抵押权、更不能阻止他卖房,他们的交易属合法交易。
3、“我想知道我能通过法律武器追回这处房产吗?”:
(1)如果你的抵押已经登记:你可以要求用他卖房的钱先还你、但无权追回这房;
(2)如果抵押没有登记:你无权干涉他卖房。
4、建议:看情形,应是抵押没有登记吧?你应尽快去找他要求提前还款,如果不还就让他提供与借款数额相同的抵押或质押物,需要注意的是:用房产或车辆抵押,应当做抵押登记后才生效;也可以让他提供保证人,注意考察保证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并写明是连带保证。
如果他不提供新的担保物或保证人:要求他提前还款。
如果是你的借款已经过了偿还期限:可以立即向法院申请保全他的财产、查封他的银行账户或是其他与借款等额的财产,然后起诉要求他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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