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付了首付,婚前或婚后女方要求加名字,离婚时怎么分

我买了房子,首付是我付的,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还贷可能延续到婚后,问题是,如果:
1.婚前女方要求加上名字,加上后,是否该房产就属于共同财产了,没结婚也有女方一半,若结婚,离婚时应均分。
2。婚后女方要求加上名字,加上后,是否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应均分。
3.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的意义是什么,是不是加上后就变成共同共有的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应均分。
请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朋友来回答该问题,非常感谢

房产证上是你一个人的名字吗?如果是,你们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你所有,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如果加上女方名字,则女方也有这房子的产权了,如果房产证上无注明,则房子产权你们一个一半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7-17
  既然登记是双方的姓名,属于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2个回答  2009-10-14
就是不加女方的名字
离婚也是共同财产 只要有你的名字

如果是父母名字 就不算是共同财产了
第3个回答  2009-10-14
只要婚后还贷款了 就是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房款是一次性付清的就没有女方的事了
第4个回答  2009-10-16
我认为夫妻结婚后,财产应该就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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