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房子,首付是我付的,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还贷可能延续到婚后,问题是,如果:1.婚前女方要求加上名字,加上后,是否该房产就属于共同财产了,没结婚也有女方一半,若结婚,离婚时应均分。2。婚后女方要求加上名字,加上后,是否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应均分。3.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的意义是什么,是不是加上后就变成共同共有的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应均分。请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朋友来回答该问题,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