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一般是不会给你们划定比例的。因为交警只有调解的权利,没有裁决(判决)的权利。如果交警给你们定比例,说,他70%。你30%,呵呵,这就叫裁决了。所以,划定比例的问题,是在交警的主持下,你和对方进行协商,交警最多只能给你们一些建议。当然,你们也可以私下协商好,但因为涉及到保险,即使是私下协商,最好都要到交警那里去开个正规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这样,双方保险公司都没有话说。
2、如果交警已经给你们出具了认定书,现在要交警去重新开,呵呵,我估计没哪个交警有这么大的胆子。如果这事一旦曝光,性质是“保险诈骗”,交警也是你们的同犯。呵呵,即使交警是你的亲兄弟,估计他也不会为你修车这几千块钱去冒这个险吧。
3、如果你真有本事弄成对方全责,假定对方也同意并且保证永远不举报,假定双方保险公司以及除了作假的那个交警、双方当事人之外永远没有第四个人知道。那么,恭喜你,你只管找对方要那七千元修车费,其他任何事情都不用管了。当然,还有一件事:坐在家里,等某天敲门声传来,你去打开门,进来两个警察,掏出一张纸放在你面前,严肃的说:XXX,你因涉嫌诈骗罪,现决定对你刑事拘留,请你签字。然后,拿出手铐……
4、不处理的态度和做法是不负责任的,也是行不通的。对方如果起诉你,呵呵,你不但要赔偿,还要承担诉讼费、律师费,赔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金钱去应付官司,何苦呢?法制社会,耍赖是不行的。
5、建议:在主次责任的基础上,把你的保险情况和经济情况告诉对方,对方也是理智的,知道与其和你纠缠,不如去和保险公司纠缠。那样的话,你可以和对方商量一个最低的比例,比如10%。我帮你计算一下:
总损失:370000元
你承担10%(应支出):3700元。
你修车(已支出):7000元。
对方应赔偿你:7000—3700=3300元。
你的保险公司支付你交强险:2000元。(对方损失30000,你承担对方的10%为3000,超过2000,所以保险公司支付你2000)
总账:事故中你支出总数为你的修车费7000,对方给你3300,保险公司给你2000,在这次事故中,你的总损失为:7000—3300—2000=1700元。或者这样理解:事故你总共承担10%为3700,保险公司会赔偿你2000,所以你的总损失为1700.
怎么样,损失不大吧。为这么点钱,值得去赖皮吗。
提醒,因为事故的总损失为370000,你每多承担十个百分点,就多损失3700元。保险公司2000已经是上限,不会再赔你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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