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合同法的进来啊!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请问劳动合同法规定上班的时间了嘛?一个星期最多多少小时算正常上班?我现在是每个月休息4天,但是有的时候一个月会有5个周末,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公司会让我们继续上班,就是一个月九方4天假。请问这个合理吗?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所以单位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如果您实际的工作时间超过了上述规定的时间,那么单位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您支付加班费。每天延时加班应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双休日加班且未安排劳动者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
针对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权益。
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给我留言或者发送邮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一、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月不超过166.67小时;

 

  二、超过以上标准,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三、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法律依据:《劳动法》四十四条。

第3个回答  2009-11-28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你参照一下就明白了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4个回答  2009-11-28
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一周不得超过40个小时,超时按1.5倍补工资!节假日按2倍补偿!如果你的单位已经是注册公司!可以上当地劳动局上告!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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