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时间是2009年11月-2010年11月。
合同中只填写了我的身份证姓名居住地等一些个人信息。然后规定了一天工作8小时,一周不得超过40小时。其他的一些社会福利和保险一类的全部都用斜杠划掉了。
然后最后签名。重要的一点,当时签合同时,老板没有让我们仔细看,之说你们照著填写以下。然后给我们一份以前别人的合同。我们照著填写了一下。
合同签订之后,我们的工作时间是从上午从10点-12点,下午13:00-19:00,然后晚上还要从20:00-21:00.。也就是一天,除掉吃饭时间是9个小时,并且我们每个周只有1天的假期。
我现在想问一下,这份合同有效吗?是否违反了什麽规定。我们的福利和保险都划了斜杠,是否违法,我们签名是否有效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