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法院给我打电话叫我去拿传票,,,,,

事情是;我们家拆迁要了四套房子,我和弟弟每人两套,因为交房子时间比较长,我又因为做生意需要钱,我就把四套房子的钱拿了出来,【就是不要房子了】。过了两年的这个时候弟弟知道了,我就跟他说过20天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谁知道刚过了一天法院就打电话给我叫我去拿传票,说这四套房子的所有权,我想请问高人我该怎么办??谢谢。。。
传票我拿到了,是起诉房屋安置办的,还有叫我归还钱的,,我能不能不出庭啊,还有我能不能找个代理律师?找个代理律师需要多少钱?,,,谢谢

明天先去拿传票,看了你弟弟的起诉书的诉求写的是什么再确定下一步要怎样办。
1,房子若是经过正规手续过户了,而且已经过了两年,要再拿回来是没可能的了,你只能通过金钱的补偿。
2,拿到传票后,首先看你弟弟的诉求是什么,他要求的赔偿金额你是否能接受,若能接受,就私了,叫他撤案就可以了,一般就是按现在的市价补偿给他。若你接受不了,就打官司吧,法官会公平合理地处理你们的纠纷的!
PS:3,不去拿传票也于事无补的,如果法院已经找到了你,就当你知道有这官司还有通知了你的开庭时间,而只是你自己逃避不去拿传票的话,那开庭的时候也是可以按你缺席而照样判决的,而你却错失了一个当面跟原告方理论和向法官当面求情的机会。
4,现在最好你还是先去拿传票,就按我所说的,先看看你弟弟的诉求,最好能私了,给他补偿点钱,定个协议分期付款或者拿财产做抵押也是可以的,就劝他撤诉,不然你败诉,那笔诉讼费,应该也挺让你难顶的!原告撤诉的话就只收一半。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7-04

    如果被起诉了,法院就会通知当事人去法院领取起诉材料和传票。可以去当地法院问问,或者先搜索法院官方网站,找到联系电话,查询一下是否在法院有立案记录。有立案记录的,就按要求去法院领取传票。如果没有立案信息,就属于诈骗电话。收到诈骗电话,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2-02
1:你可以先去找弟弟协商。毕竟能在私底下解决的话总是好的。在法庭上面解决到时候还要花很多钱
2:是在万不得已,那就去法院。不过你先想清楚。如果你不去法院拿传票的话就没事。就会拖延的。
3:找律师商量。看自己处在什么位置。
第3个回答  2009-12-03
那就应诉吧,不管是协商还是诉讼你都应该把钱退回

不拿传票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你可以跟你弟弟达成一个还款协议,争取让你弟弟撤诉吧
第4个回答  2009-12-03
准备证据去应诉吧。
不去拿传票不行,法院会缺席判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