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到底有没有权利查车辆驾驶证和行驶证?

如题所述

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不能扣留驾驶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1-30
非常明确,无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权。而且,这绝对不可能委托给派出所的。二者的关系就好比,高级人民法院的刑庭不可能委托中级人民法院的民庭来审理案件一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2-04
只要警察觉得有必要或者有充分的理由,就可以查看。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拒绝的,因为警察会说公民是有义务配合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所以,该法并没有限定只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查验机动车驾驶证。
第3个回答  2016-02-13
一般来说是不行的。因为对机动车及公路上的执法活动是公安机关交通警察部门分管的,派出所是不管辖这方面的。但派出所干警在执行封路、安保等任务期间,执法干警是可以对过往车辆进行查看驾驶证、行驶证,并对有嫌疑的人有权进行扣人扣车的。
第4个回答  2009-11-30
公安局可以委托下属派出所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因此派出所有权利检查车辆、车辆行驶证、驾驶员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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