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与朋友一起玩,他说要让我给他办一张农行的卡,朋友没有身份证,因为我们是好朋友,我也没有思索的就给他办了一张农行的卡,并且告诉了他密码。后来他竟然用银行卡敲诈,我 不知道,我有责任吗?
我不知道他到底用没用我的卡诈骗,我是怀疑,他给我是一个村的,好长时间找不到他,我怀疑!我给他办的事一张普通的银行卡,我副连带经济责任吗?再说卡是在外地办的,我想挂失都挂失不了。不知道卡号。 如果他诈骗了。我有责任吗?
将银行卡借给别人,他人利用银行卡诈骗,只要有证据证明本人未实际参与诈骗犯罪的,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的,以共犯论处。
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扩展资料: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