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届毕业生,毕业于沈阳一所大学,现在在深圳一个公司工作,想把户口落在深圳,也拿到了接收函,回到沈阳改办报到证的过程中,就业指导中心的人称:发给我新的报道证就要留下我的接收函元件....我说给他复印件,因为元件还有用~!!!!但他说那你就别拿走报到证.....我都无奈死了,想问一下大家,有没有这个规定...因为据我所知,那个接收函的元件还要去办户口迁移证,而且报道的时候也要用啊.......拜托~!!各位给个提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