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到法院起诉对方,在开庭时,原告必须到庭吗?如果原告有事未出庭会怎样?如果被告找不到未出庭会怎样?
已经给被告送达(有效),则被告不到庭可缺席开庭,若被告不能送达,则不能正常开庭。被告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但公告送达需要一定的手续,需要证明被告确实找不到,如得到被告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证明等,但每个法院的要求不一样,需要及时跟办案法官或书记员沟通。
原告如果有代理人到庭,本人可以不到庭。代理人可是是律师、法律工作者、近亲属。如果原告本人不到庭,也没有代理人到庭,法院依法会将该案按撤诉处理。原告如果实在有事不能出庭,可以在开庭前几天想法院申请延期开庭,但法院是否准许就不确定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原告不到庭撤诉处理的话,我这个有还款期限借条的两年时效有变化吗。
公告送达是需原告去办理吗?如果最后通知没有送达被告。是不是就不能开庭了。要撤销处理了吗?这样的话,我的借条的2年诉讼时效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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