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岗李村女子张亚平因出嫁被剥夺了村民资格,无权分配村里剩余土地,也拿不到村里的征地补偿款。据该村村民会议表示,“闺女只要一放炮出嫁,不享受村里任何待遇”“家里没男孩的家庭,多女孩的家庭,可以招一个女婿,只承认招一个,如果招第二个不享受村里任何待遇”。
这两天浏览新闻的时候,看到一则关于“女子出嫁被取消村民资格无权分土地”的报道。在这则报道下面,小伙伴们各抒己见,发表了不同的意见。
有的小伙伴觉得这样的事很常见,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也有小伙伴认为这样的行为就是赤裸裸的xing 别歧视,区别对待;还有小伙伴说自己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但是最终不了了之,劝当事人不要再白白浪费力气了。接下来,咱们就先聊聊这件事,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河南郑州岗李村的张女士因为出嫁的缘故被取消了村民资格,最终导致无权再去分土地。对于村里这样的做法,张女士表示难以理解,并向法院提起了多轮诉讼。但是一审、二审,都以张女士的失败宣布告终。
该村村民会议表示:“闺女只要一放炮出嫁,不享受村里任何待遇,家里没男孩的家庭,多女孩的家庭,可以招一个女婿,只承认招一个,如果招第二个不享受村里任何待遇”。而张女士是家里的第二个女孩,虽然也招了上门女婿,但是属于不享受任何待遇的那种。
其实,这件事不仅仅像我们看到的那么简单,里面还有许多的事情牵扯,在这里我也就不细去说了。咱们还是讨论一下所谓地“男女为什么不能同等对待”的事情吧。
在一些人的眼中会认为村里这样的做法就是“重男轻女”,有种“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心态。不可否认可能存在这样的心理,但我觉得主要的原因并不是这个。
因为分土地是按照户数去分的,假设外嫁女可以在本村分得土地,那么男方又在他所在的村分得了土地,这样不就意味着一户分到了两块土地吗!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及到违法。
也有人会说,让他们签订协议,规定只能一方在所在的村能分的土地。那这就表示需要双方所在的村去协同调查,不仅繁琐而且难度也会比较大,实际操作起来还可能引发各种矛盾。
我这么讲也并不是说外嫁女就没有资格去分土地,只是想表明问题并不是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简单,更不能用于说明男女没有被同等对待。
同时我还想说,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即使是性别也一样。有的事情是女性优于男性,而有的事情则是男性优于女性,这很正常,只要在绝多数事情上是公平的我觉得就可以了。
女子出嫁被取消,村民资格无权分土地,这个是一个传统观念,也就是说女性只要嫁到别的地方去了,那么就不属于这个地方的。形成这种观念的原因,有几下几个。
第一是自古以来的重男轻女,毕竟在农业社会男性是主要劳动力。他们负担的这个土地的种植,毕竟是男人才有力气干活,女人没有力气,所以这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原因导致的。
第二,女孩嫁出去以后。相当于得到了男方的资产。至少是一半的资产。因为判定离婚的时候可以从男方那边拿走一半的钱。由于这个原因,他们认为女孩如果再回来分配土地的话,那么土地是不够分的。
第三,我们都知道土地是有限的,而人口是无限的,一直生的话,尤其是现在放开了三代,那么孩子一多自然土地就不够分,那这种情况下只能是牺牲女孩子。毕竟女孩子嫁到。别人家以后也是可以拿到对方的财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是采用这种方法,来限制土地的分配。
由于以上几个原因导致男女不能同等对待。这也是这个社会的一个。没有办法马上去根除的事情,所以这就是男女不同所带来的一个影响。
之所以造成了女子出嫁被取消村民资格,并且无权分土地,个人认为主要还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了。
一般村民的土地还有农村宅基地登记是在户主名下来进行的,通常来说,只要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就可以了。女性能不能当户主并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这个一户和立户都是由村委会来完成的,但是按照传统的男娶女嫁的规则,很多村委会都是一照这个标准来立户的,这在农村是普遍存在,通常都不会让村民的女儿作为户主来申请土地和宅基地,哪怕就是招了上门女婿也不行。不仅仅是出嫁的女子有可能被取消村民资格,导致自己无权分土地,而对于那些农村离婚的女方,如果想在男方村里面生活下去,一般村子里是不会再给分地和宅基地的,甚至原有的房子也很难保住,即便是想回到娘家,但是娘家村里不认,也不会给予分配土地、宅基地,想要有宅基地盖房子,要么自己买,要么就只能再嫁人了。
其实对于这样的做法,个人认为还是不合时宜的,因为有明确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既可以给男孩家庭发放,也可以给女孩家庭发放,并没有性别的区分,而且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显然,这种女子出嫁被取消村民资格,无法分土地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对于遭受到这样对待的女人来说,是可以通过与当地村委会协商、交涉或者是通过法院起诉等途径来解决。
“村民资格不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不能通过村民会议予以剥夺。”6月7日,知名反家庭暴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援助律师李莹告诉天目新闻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以及《民法典》物权编第261条的规定,村民会议可以讨论决定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其中并不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即村民资格的认定,村民资格并不在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范围,并不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
“此外,村里关于‘出嫁女’和‘第二个上门女婿’不享受待遇的规定,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央有关精神。”李莹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李莹律师提到,早在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就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确认有了明确规定,也为司法实践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依据。“《意见》特别强调,成员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还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独立立法,也没有集体成员权利的规定。在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具体实践中,“特殊群体的利益保护问题”是一个现实问题,侵害集体成员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体现为对“外嫁女”“入赘男”“在校大学生”“服役人员”“服刑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利益侵害。
近年来,农村妇女权益受侵害的个案屡见不鲜,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维护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事关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在法律实践上亟待破题。
很多农村孩子都知道,村子里是分土地的,与城市由开发商建房子进行售卖不同,农村大都是采用分地自建房屋的方式让居民安家落户。
通常来说,大部分村子都是根据家庭数分地,也有些地方家庭成员多会有优势。
据媒体消息,近日,河南郑州岗李村女子张亚平因出嫁后被剥夺了村民资格,无权分配村里剩余土地,也拿不到村里的征地补偿款。
具体来看,据该村村民会议表示,“闺女只要一放炮出嫁,不享受村里任何待遇”“家里没男孩的家庭,多女孩的家庭,可以招一个女婿,只承认招一个,如果招第二个不享受村里任何待遇”。张亚平属于后者。
据报道,此前她先后两次提起诉讼,要求村组织发放相应补偿款40余万元。
但法院一审以“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属于村民自治范畴的事项”驳回起诉。一、二审均败诉后,她又于今年4月提起了再审。目前,再审申请已被河南高院受理。
对此,有网友表示,村土地不属于个人,归村集体所有,
由村集体决定分配方案,再审也会败诉的,除非全村投票多数通过,相当于重制村规。我们这里村规定,只要你户口一登记结婚,即使你没迁户口出去,你就没有享受任何村里的福利,
另外夫家那边是城镇户口的,你户口转过去也没福利。
还有人提出,就按户口本来就很公平,不管男女结不结婚,女孩子赶紧都逃离农村,去城市发展吧,啥都不给,有啥好留恋的。
女子出嫁被取消村民资格无权分土地,为什么男女不能同等对待?
因为分土地是按照户数去分的,假设外嫁女可以在本村分得土地,那么男方又在他所在的村分得了土地,这样不就意味着一户分到了两块土地吗!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及到违法。也有人会说,让他们签订协议,规定只能一方在所在的村能分的土地。那这就表示需要双方所在的村去协同调查,不仅繁琐而且难度也会比较...
“外嫁女”如何与村民享有同等征收补偿待遇?
行政机关在实施征收拆迁活动中,对“外嫁女”的居住权势必产生直接影响,行政机关有责任也有义务保障其基本居住权益不受侵害。因此,行政机关在处理“外嫁女”的安置补偿问题时,不能单纯以婚姻或者户籍情况作为是否给予安置补偿的条件,而是应在综合前述考量因素的同时,以其基本居住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作为衡量...
出嫁女拆迁补偿规定
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一、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二、出嫁后户口迁入...
请问出嫁女户口迁回征收有人头费吗
第一类“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其户口一直未迁出农村并非由于自身意愿原因,而是由于以往的户籍制度实行的城乡分割二元结构制,大多数出嫁女想要将户口迁往城市是十分困难的,并非为分得土地补偿款而故意将户口留在村上。而且这类嫁城女一直生活在农村,像其他村民一样认真履行了对集体经济组织应尽的义务,...
土地征收后其他村民开始发生活费,出嫁女没有怎么办?
3.出嫁女无权获得补偿生活费的情况 因此如果出嫁女出嫁之后把自己的户口迁出了被征收土地的村集体,是没有权利获得补偿生活费的;如果出嫁女的户口未迁出被征收土地的村集体,但是出嫁之后以从原户口分户而出,分户出去之后的户口没有拥有土地承包所有权,也就是征收的土地未涉及到出嫁女,也不会获得补偿的生活费。
征地拆迁中,村规民俗不能侵害妇女的补偿安置权利
可见,妇女和男子同样享有宅基使用权,妇女也可和男子同样享受集体经济组织中各项权益,该村集体将男女之别作为分配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依据,是对我国男女平等政策的亵渎,更是违背了法律规定。村规民俗不能超越法律,女孩应与男孩同等享受补偿安置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村民自治章程、村规...
出嫁女权益受侵害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这种情况现在并不少见,多发生在一些有土地被征用或即将被征用的村子,为了保留村民身份,分到土地补偿款,很多妇女出嫁后,也不把户口转走.各地对这种现象,做法也不一,有的会按普通村民标准分,有的按比例分,有的完全没有分.对个这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很难一刀切,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风俗习惯不尽相同...
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是否享有拆迁补偿款,有哪些规定?
有的地区比较宽松,有的地区比较严谨,大家如果遇到不合理的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反馈。但是各位出嫁女朋友要知道一点的是,只要是你的户口没有迁出,就应当享受同等的村民待遇,比如土地征收补偿款、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分配等。
农村社保宾葬费儿交保费其他子妹争如何分配
因此出嫁女及其子女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来源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用而获得补偿的权利,对其分配征地补偿款的请求应予以支持。2、对于农村入赘女婿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情形:作为村民自治的产物,村规民约效力的发生必须以不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和不损害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前提,否则就是对村民自治权力的滥用。而...
正在服刑人员有权分得土地征用补偿款吗
有权利获得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