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人保车险,出了交通事故,我全责。伤了人。医药费保险公司只肯担70%(参照医保),这样合理吗?

买的人保的交强+车损+三责50万+不计免赔。出了交通事故,撞到了行人。当时车速较慢,伤者受伤并不严重。右脚膝盖在到地时擦破了皮,其它均看起来正常。考虑到伤者年纪较小,为避免麻烦,当时就报了122事故交警和保险公司。交警勘查后认定我全责。立马送伤者去医院检查。交警当时做了快速事故处理,并未扣车。在医院做了伤口处理后,做了X光、全身CT检查。CT结果显示怀疑颈部有骨裂。又补做了颈部核磁共振等等检查。检查我全程陪同,医药费都是我垫付的。后来保险公司到医院来了解伤者情况,并告诉我医药费他们只承担70%(参照地方医保报销比例),请问保险公司这样合理吗?检查费用医保也只报70%吗?后续我还要继续垫付医药费吗?我开车几年了,第一次出险。有点不是很明白。能否有大神指点?

保险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因是你全责,你又买了第三方责任险五十万。只要医疗等所有费用在五十万以内,保险公司必须全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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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3
70%说实话算高的了。我一朋友开车也出过手和你差不多情况。太平洋保险就给赔了40%。你这种情况你还别跟他们较劲,小心明年他们翻着倍的升你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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