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调整”分录问题

如题所述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分两种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
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
借:应收利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
3、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其利息属于流动资产,计入”应收利息“账户;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其利息是长期资产,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下属明细账户“利息调整”。
二、说明

1、企业在持有持有至期投资的会计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收入,应当作为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2、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在分期还本的情况下);
(2)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
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3、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应当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该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4、个人理解: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利息调整”和“应计利息”(到期
一次还本付息用)三个明细账户。面值就是“成本”账户余额。摊余成本就是“成本”账户余额与“利息调整”账户余额之和。
三、具体规定请参看《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应用指南及有关教材的讲解。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17
举个例子。
面值为1000元的债卷,取得成本为1250元。即利息调整为250元,在持有期间对250元进行分摊,所以每期分摊的利息调整最后等于取得时的利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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