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内女方因为身体等原因,导致失去劳动能力,无法独立养活自己的,在婚姻或者离婚时,是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扶养等费用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间具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也就是说,双方要互相扶持,要互相帮助,所以,在婚内一方需要扶助的,另一方又是有能力的,一方是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相关费用的,比如医疗费、生活费等。
所以,在离婚时,女方是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扶养等费用。
如果男方出轨的程度,达到了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那男方就属于有过错方,女方属于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女方可以主张离婚赔偿金。
如果程度没达到,女方要求离婚赔偿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