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只有微信联系的记录.可以做证据吗?

如题所述

可以,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认定借款事实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zhi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dao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第十五条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扩展资料

对于微信中的聊天记录,规程要求,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要素包括几个方面:

1、使用终端设备登录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

2、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借助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并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3、完整的聊天记录,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根据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中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法院在采信微信相关的证据时,由于微信并未强制进行实名认证,但根据当事人提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4-05
欠钱不还.只有微信联系的记录.是可以做为证据的,那要看欠多少钱,如果两三万元钱,光走流程都要很长时间,没有多大的意思,欠钱不还,本来就是个人故意行为,你想想他人不想还钱,光走法律程序没有多大的作用的,就好比保险一样,保险是保意外,不是保故意,你要故意出事有什么意思。
第2个回答  2020-04-05
如果欠钱不还的话,现在有微信的聊天记录。其实微信里面的聊天记录现在是可以当成是一个证据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2-14
微信微博聊天记录12月26日,最高法发布修改后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司法解释明确,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和电子文件:

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即是说,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和电子交易记录等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可作证据微信聊天记录虽得到司法解释认可,由于是电子数据证据,往往真假难辨。在网络上,可以直接生成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截图的各类软件非常多。

大量案例表明,微信证据要想成为有效的证据,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只截个图是远远不够的。

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微信”作为证据的裁判规则。

最高法当时表示,微信聊天记录在审判实践中作为定案证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微信聊天记录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非实名制微信注册时,应当确定微信聊天的双方为本案当事人;确定微信聊天时间在涉案事实的时间段内;微信聊天的内容不能含糊不清,且具有相对完整性,能够反映当事人想要证明的事实。互联网时代,大量交易、交往只在网上留痕,由此产生的“电子数据”,对传统意义上的“书面”“原件”“文书”等证据概念产生了冲击。近年来涉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案件增长迅速。

据华商报报道,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刘海洋介绍,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集的诉讼案件大数据统计中,审判程序中将微信作为证据的案例,从2013年的每年20余件到2018年的每年4万多件,显示着微信作为电子数据证据已被民事审判程序广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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