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公司上班两年多,没有签劳动合同?

我以前在公司上班两年多(没有签劳动合同)

上个月公司提出改革,说让两个人一组和公司合作,就签了合同(我同事签的,公司没有签字)现在我同事觉得我俩一起合作不合适,不让我干了。

我问公司,公司说现在我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只对接签字的人。所以我想问问我这是属于公司辞退吗?

属于公司辞退的。
首先,你在公司上班这么久,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过错方。
其次,公司虽然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们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法律关系,公司现在这种情况就是辞退你。他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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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2
不知道你这个问题,究竟想说点什么?都已经上班两年多了,应该签劳动合同的,是公司不给你签吗?这样做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你应该主动向公司提出签用工劳动合同,并且从参加工作那天起开始签订合同。
第2个回答  2020-06-12
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6-12
那你现在想说什么?是你想签公司不给你签,还是其他的情况?可以考虑仲裁追问

是和我合作的同事不想跟我一起合作了,有工作也不告诉我,今天说不让我干了,我问公司公司说这是我们两人的事和公司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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