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剑桥大学以马内利学院的前院长Don Cupitt(1997,p. 22-23)考证,英文中的“culture”源自
拉丁文的动词colo, colere, colui, cultum 等词。在拉丁文中,这些词的意思是“to till the ground, to tend and care for”。由此来看,早在拉丁文中,这些现代英语中的“culture”一词的拉丁文中的“远祖们”,已有当代西方人使用它时所含有的许多意思,其中包括栽培,培养,驯养,耕种,照管等等。这些涵义概括起来就是,通过人工劳作,将自然界的野生动植物加以驯化和培养,使之成为符合人类需要的品种。因此,Cupitt认为,从一开始,“culture”就意指被(人所)熟识(familiarized)、驯化和培育过的世界的镜像。用
古罗马法学家
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的话来说,“culture”意指“第二自然”。由此也可以看出,在西方人的语思语境中,“culture”源自自然,又区别于自然,人化自然或自然的人化均可被视作为“culture”。//后来,在西方人对“culure”一词实际使用中,它的涵义不断扩展,以致于“culture”的后来的涵义不仅包扩土地的“cultivation”(耕作)即农业,也包括各种各样的家室中植物的栽培,宠物的驯化,个人技能、人格、品德和心灵的“修炼”功夫,以及人际间关系和友谊的培养(在西方人的心目中这些活动被人们理解为“low culture”),以及艺术、科学以及“cult”即对诸神祉的关注、照料、供奉和膜拜(这些活动在西方人的眼中被视为“high culture”)。这样,在西方人的使用中,“culture”就从原来的人对自然本身的照管、驯化,逐渐申引为对人自身本能状态的教化、培养和“修身”的工夫和活动,以及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培养和照料活动。尽管如此,“culture”一词本来所含蕴的人对自然的照料和驯化的意思,仍然还存留在这个词的西方现代语义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