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专业的来了:《婚姻法》规定,没有到民政局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书的男女双方均为无效婚姻,只能是同居!
但是既然有了孩子,离婚后可以向男方索要金额不等的分手费,孩子如归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每月或每年的抚养费若干。
没领结婚证就结婚的女人太傻了,到离婚的时候很难收到法律的保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1-06
有了孩子 事实结婚 法律也是有保护的 办过酒席 可以证明此事 法律是保护的
第3个回答 2009-11-06
不算吧
好像92年还是94年以后
国家就不支持事实婚姻了
92年以前的还是支持
大人的权利得不到保护 但孩子还是他的
可以找对方要抚养费
是非婚生子女
第4个回答 2009-11-06
不算。
《婚姻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符合结婚年龄的双方当事人有义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明。不领结婚证明的法律不预以保护。
也就是说你们属于未婚同居,不是法律上承认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