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照顾的人误工费怎么算

我爸爸是08年9月16号出的工伤,右腿粉碎性骨折,因此我妈妈一直休息在家照顾他,因此厂里开除了我妈妈,现一直在家待业,那么我妈妈在家照顾我爸爸的这段时间我妈妈的误工费怎么算.希望大家能给我宝贵的意见.

1.根据所描述的情形,该误工费应该属于护理费范畴。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二是经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生活护理的情形。
2.如果是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3.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
4.如经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生活护理的情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用人单位不再承担。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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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因此,本律师认为:你爸爸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该以你的妈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如果不能够提供你妈妈的月平均工资,则以你所在地省平均工资为标准。但是你应该提供医院确实需要护理的证据。你的爸爸伤愈后是否需要护理以及护理费用的计算标准则按上述32条之规定处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你爸生活不能自理的,应该由用人单位找人来照顾,在工伤赔偿里面没有误工费的说法,不过你们可以要求你爸的单位给你妈妈护理费用(相当于请妈照顾你爸),具体多少钱一天没有规定,一般按照市场标准来定(可以去问问你们当地医院的护工是多少钱一天,然后再跟单位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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