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系统公务员疤痕问题

公务员警察系统体检标准里有“不能有明显疤痕。。。。”,请问下明显疤痕是什么定义呢,有没定量的标准?本人手背部七月份被玻璃割伤,有条一厘米的红色疤痕,那体检是不是肯定过不了了啊?。。。。

给你个定义:
(二)皮肤科

(1)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2)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3)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

(4)纹身者不能录用。
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没有问题,我就是公务员,在司法部门,记得04年考完试,面试完最后体检的时候对这方面不是十分严格,而是在身体健康、视力方面严格些,应该不会有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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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15
1厘米属于小伤疤.也不是在脸上,不用担心的.没事!可以百度HI我!详细的
我就在监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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