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ju.edu.cn/njuc/dikexi/earthscience/chp7/zrzh.htm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而又严重的国家,每年都有一些地区遭受干旱、洪涝、滑坡、泥石流、台风、冰雹、霜冻、病虫鼠草等灾害的袭击,地震灾害也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一般年份,全国受灾农作物面积(播种面积)400万至4700万公顷,倒塌房屋300万间左右。再加上其它方面的损失,每年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00-500亿元人民币,大灾年份损失更加严重,1991年夏季仅江淮流域的特大洪涝灾害,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亿元。
在众多自然灾害中,对人类构成威胁最大的是地震灾害。据统计,本世纪以来全世界死于地震灾害的人数占死于各种自然灾害总人数的58%。
一、地震灾害
我国是世界上遭受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据有关资料统计,全球陆地上的7级以上地震,30%左右发生在中国。中国除贵州、浙江省外,各省均发生过6级以上地震,其中发生过7级以上强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就有19个。全国7级以上高烈度区的面积达31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2%。全国45%的大中城市位于烈度为7度或7度以上的高烈度区。
本世纪我国共发生7级以上地震80次,仅建国以来我国大陆就发生7级以上强震34次,这些大地震在时间上往往形成高潮与低潮相交替的活动格局。本世纪以来我国已经历了四个强震活动高潮,每个高潮期都持续十年左右,期间发生10多次7级以上强震,乃至发生一、二次8级左右大地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90年代是我国大陆地区的第五个地震活动高潮期。
据历史记载,我国已发生过19次8级以上大地震,其中2次发生在台湾,17次发生在大陆。本世纪以来,全球仅发生了3次8.5级以上特大地震,其中有两次是发生在中国(1920年宁夏海原8.6级地震和1950年西藏察隅8.6级地震,另一次是1960年智利8.5级地震)。
由于我国的地震属大陆板内型地震,一般震源都比较浅,在东部地区一般震源深15至20公里。由于震源浅,人口稠密,房屋建筑抗震性能差,因此造成的危害特别严重,也就是说,我国东部地区如果发生一个6级地震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可能比西部地区发生一个7级地震的损失还要大。
二、干旱灾害
我国的干旱区域很广,有45%的国土属于干旱或半干旱地区。建国以来,干旱的受灾面积占总受灾面积的6O-70%,每年减产粮食100亿公斤以上。耕地面积受旱最重的是黄淮海地区其受旱面积占全国总受旱面积的46.5%,成灾面积占全国总成灾面积的50.5%;其次是长江中下游地区,其受旱面积和成灾面积分别占全国受旱和成灾面积的22%和10.2%;再次是东北、西北、华南和西南地区,这几个地区的受旱面积与成灾面积占全国受旱与成灾面积的31.5%和30.3%。
现代的干旱问题,除了降水量少的因素外,人类的社会活动是一个重要因素。人类活动的发展不断破坏地表植被及上层结构,从而减弱了其在水平衡中的功能,使得更多的天然降水无效流失,减少了可用水量。此外,随着人口及社会生产力的增加,对水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社会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阵水量的变化趋势。
由于环境恶化,加重了干旱的严重程度,在干旱的反作用下,加之人类活动的影响,进一步引起一系列的环境恶化现象,造成恶性循环。
水资源持续减少。同世界其它国家比较,我国人均占有水量为2670立方米,只相当于世界平均值的1/4,目前,全国每年缺水约360亿立方米。由于干旱的影响,我国的河川径流正在不断下降。如西北地区河川径流50年代丰,60年代平,70年代以后枯,呈逐渐减少的趋势。在河流出山口,经人类活动影响后,水资源减少更加明显,如新疆年总径流量60年代为805.1亿立方米。70年代为724.5亿立方米,80年代为600亿立方米,每10年减少10%以上。又如90年代,黄河年年出现断流,而且持续的时间越来越长,1997年达到226大,已给中下游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也使该地区的生态环境趋于恶化。
湖泊水位降低,水面缩小甚至干涸。近年来,我国许多湖泊水位持续下降,水面不断缩小甚至干涸。如新疆50年代湖泊总面积为9700平方公里,现己缩小了4952平方公里;蒙新湖区最大湖泊罗布泊,历史上面积曾达3000平方公里,50年代为2006平方公里,1972年已完全干涸。除了西北干旱区外,其它地区的湖泊面积也在缩小,如1954年以来,长江中下游的天然水面减少了约1.3万平方公里,在江汉平原,80年代与50年代相比,湖泊总水面积减少了33.6%。
冰川退缩和变薄。分析表明,我国的多数冰川(占44.6%)在后退和变薄,雪线在上升。冰川后退的平均速度为每年10-20米,其中后退速度最快的是昆仑山,超过了100米,后退量最大的是天山和祁连山。
沙漠化土地明显扩展。沙漠化是在干旱多风和砂质地表条件下,人为活动导致脆弱生态平衡的破坏,地表出现风沙活动,使非沙漠地区出现了沙漠化的环境退化过程。由于人类活动导致生态环境恶化,使沙漠化进程加快,近年来我国的沙漠化以每年2100平方公里的速度在扩展。
地下水超采引起地面下沉和沿海地带海水入侵。由于干旱造成过量开采地下水,现在全国已有20多个城市,包括天津、上海、北京、大原、西安及其它一些沿海城市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其中塘沽和汉沽沉降速率达188毫米/年。超采地下水,也加重了地裂缝的扩展。目前全国有200个县市共发现地裂缝757处。其中西安市最为严重,已发现较大裂缝13条,目前己造成340幢房屋破坏,221处市政设施损坏,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亿元,大同市由于地裂缝的扩展,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近千万元。
地下水超采使沿海一些地区遭致海水大面积入侵,井使土地盐碱化,这一现象在山东、河北、辽宁、江苏、天津和上海等省市均有发生,以山东胶东半岛沿海最为严重。
三、洪涝灾害
历史上我国洪涝灾害十分频繁,自公元前206年至公元1949年2155年间发生过较大洪涝灾害1092次,平均每两年一次。1950-1980年,我国平均每年受涝灾耕地面积达0.1亿公顷,成灾面积0.08亿公顷,粮食损失100亿公斤左右,受灾人口以百万计,造成经济损失平均每年150-200亿元。从80年代以来,洪涝灾害更有发展之趋势,我国长江、黄河、珠江、淮河等七大江河的水灾面积和成灾率都比60年代和70年代有所增加。1998年夏季我国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波及29个省市,特别是长江发生了自1954年以来又一次全流域性大洪水,松花江、嫩江出现超历史记录的特大洪水。造成受灾人口2.23亿人,死亡300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0.21亿公顷,成灾0.13亿公顷,倒塌房屋497万间,直接经济损失达1666亿元。
洪涝灾害的发生与人类不合理的生产活动破坏了自然环境有重要关系。多年来,由于盲目开垦砍伐,使植被大面积丧失,造成水土流失、江河泥沙淤积,河床抬高。50年代初,长江流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已达29万平方公里,到了90年代,己升至56万平方公里,四十年来水士流失面积增加了近一倍,年土壤侵蚀量24亿吨,其中上游地区水土流失面积35万平方公里,年土壤侵蚀量16亿吨。水土流失在中下游造成更多的"悬河"、"悬湖"。目前长江的荆江河段河床已高出两岸8米,黄河下游河床已高出河岸4-12米,这两处河段,事实上已成为"悬河",一旦河堤决口,后果将不堪设想。与此同时,由于人为的围湖造田,加之上游挟带的泥沙淤积,致使湖面急剧萎缩,调蓄能力大幅下降。如洞庭湖50年代初面积为4300平方公里,现在仅为2600平方公里,湖面缩小了2/5;调蓄水量也由原来的293亿立方米,下降到现在的178亿立米,减少了110多亿立方米。又如鄱阳湖1954年面积为5000多平方公里,现仅为3900平方公里,湖面缩小了1/5以上。据不完全统计,50年代以后,长江中下游湖泊面积消失了45%,损失蓄水容积560多亿立方米。
四、水土流失灾害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流失土壤50多亿吨,占世界总流失量(600亿吨〕的1/12,每年的入海泥沙量约20亿吨,亦占世界陆地人海泥沙量(240亿吨)的1/12。据联合国《世界资源》一书统计,黄河和长江的年输沙量分别占世界九大河流的第一位和第四位。
全国水土流失面积15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6%。其中,西北黄土高原水流失面积达43万平方公里,占黄土高原总面积的70%左右。其中严重流失面积约11万平方公里。目前西北黄土高原的年水土流失总量已达22亿吨,比1949年提高了31%。
我国南方红黄壤区是仅次于黄土高原的严重流失区,近数十年来,水土流失又有了新的发展。据调查,长江流域13个流失重点县的流失面积,每年平均以125%的速率递增;江西省水土流失面积,50年代、60年代和70年代分别占总面积的6%,10%和12.9%,80年代已增至20.7%。长江上游随着水土流失面积的扩大,流失总量由以往的13亿吨增加到16亿吨;长江中下游地区,河流输沙量近年也大幅度增加。
在开垦历史较晚的东北地区,水土流失也有发展,吉林省的水土流失面积占总面积的15.4%;辽宁省水土流失面积已占总面积的38%。东北三省包括内蒙古的部分盟、旗,水土流失面积约18.5万平方公里。
水土流失造成的直接灾害是使土层变薄肥力降低,含水量减少,土地生产力下降,造成粮食减产,仅此一项每年给我国造成的损失就是非常巨大的。
水土流失造成的次生灾害是加剧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发生;抬高河床,淤塞水库,加速灾难性洪涝的发生和发展。
水土流失灾害的发生,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是与人类的活动有关。由于人类掠夺性地盲目利用土地资源,乱垦土地,滥伐森林,破坏草场,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诱发和加速了水土流失的发展。
五、滑坡灾害
我国滑坡灾害之严重和分布范围之广是世界上少有的几个国家之一。历史上每年都有滑坡灾害发生,而近十年来我国的滑坡更是规模大,速度快,给人们造成的灾难更大。滑坡对交通运输的危害更是惊人。据统计,宝成铁路有滑坡101处、成昆铁路183处、鹰厦铁路48处。每年都有因滑坡灾害中断行车数小时到数十天的记录。为此国家每年用于整治滑坡的费用高达5000万元以上。我国的滑坡发育地区主要是云、贵、川、西藏东部、甘肃省南部和黄土高原沟壑区。
滑坡的发生除自然形成的条件外,还与人为的作用密切相关。如人为的爆破作用、开挖坡脚或矿坑、坡面上堆填加载、生产和生活用水下渗等改变了原有的地质环境,破坏了平衡,矿山、铁路、水库旁的山体滑坡主要是这个原因。
六、泥石流灾害
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地、高原、丘陵占国土面积的60%,复杂的地质条件,使得我国成为世界上泥石流灾情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受泥石流危害的主要地区是西南、西北山区,其次是青藏高原东部、南部和北部边缘、秦巴山区、太行山-燕山-辽南山区。
肆虐的泥石流给城镇、农田、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能源和水利设施、国防建设工程等带来极大的危害,每年都要造成数亿元的经济损失和几百甚至上千人的伤亡。其中铁路部门,由于其跨越的区域广,是受泥石流危害最严重的部门之一。全铁路沿线有泥石流沟1300多条,威胁着3000公里长度铁路线的安全。1949-1985年,累计发生泥石流灾害1200起,其中造成铁路被毁、中断行车的重大灾害有300起,列车出轨和颠覆的严重事故10起,100人以上伤亡的特大事故两起、33个车站被淤埋41次,每年仅用于复旧费和改建工程费就高达7000万元。此外,正在兴建的长江三峡工程库区,也有泥石流沟271条,且近期活动有加剧的趋势,从其发展趋势预测,将直接影响库区泥沙淤积、航运畅通、城镇迁建和移民安置。
地质结构的长期演变和发育是泥石流发生的根本原因。但加速其发展的重要原因,是人类的生产活动改变了自然环境。近四十年来,工矿企业迁入山区,城镇、交通、农田和水利建设不断发展,滥伐森林、草坡过牧、陡坡垦植、开矿弃渣、筑路弃土、劈山引水等话动,地表自然结构被破坏,生态环境恶化等因素最终促使了泥石流的发生。
七、生物灾害
我国有害生物种类繁多,成灾条件复杂,而生态环境的恶化加重了灾情的发展。每年都有一些重大病、虫、草、鼠害暴发或流行,造成每年损失粮食数十亿公斤,棉花300-400万担、木材近千万立方米,再加上水果、蔬菜、油料及其它经济作物的损失,每年的总损失近百亿元。
人类的不合理生产活动,导致了环境的恶化,环境的恶化诱发或加重了自然灾害的发生,而自然灾害的发生又进一步破坏了环境,对人类进行了无情的报复,这是一个恶性循环。为了防止或减缓这一恶性循环的发生和延续,就必须充分发挥人类社会的调控机能,遵循自然规律,在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寻求和谐的关系,改善环境,减轻灾害,为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创造更加美好的环境条件。
自然灾害的灾度
通常人们所说“这是一次强度很大的灾害”,往往指的是 致灾因子的变化强度很大,如强台风,中心风力可达12 级;8级强地震,震中烈度可达12度;大暴雨,日降雨量 可超过500毫米等等,这里的度量内容都是致灾的强度,但 这不等于真正造成灾情的大小。因为如果8级强大地震发生 在无人的山区,强台风和暴雨发生在远海人口稀少的地区, 都很少会造成人的伤亡和社会的经济损失。所以成灾的大小 是由两个基本因素决定的,一是致灾因子变化的强度,二是 受灾地区人口和经济密度以及防御和耐受灾害的能力。例 如,我国东部一次5-6级中等地震造成的社会损失往往比 西部山区一次7级强震造成的社会损失要超过许多倍。当 然,东部地区一次强震造成的损失就更为严重了,象唐山地震。
我们建议划分灾情的大小,采用灾度的概念。 灾度是用来评估自然灾害本身造成的社会损失的度量标准。灾度第一表现为人员的死伤数量;第二表现为社会经济损失的折算金 额。目前,国内、国际还没有统一划定灾度的标准,因为它 涉及一个国家承灾的能力和灾情处理的层次和职责的划分。 我们建议分巨、大、中、小、微等五个灾度,把死亡达到 1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亿元的划为巨灾,以下每降 低一个量级降小一个灾度。
简述自然灾害的共性
2004-11-05 10:37:43
从自然灾害的形成、发生到发展,有如下共同的特点。
一、自然灾害的危害性
自然灾害给人类带来了各种难以想象的灾难性后果,从而酿成社会、经济和环境的重大损失,以至直接威胁到人类的发展和生存。这是自然灾害的最主要特点。1970~1995年,以死难人数排列的前30起重大自然灾害中,总死亡人数达100万以上;造成的经济损失更难以估算,仅酸雨、污染和水土流失,就造成2500亿美元的损失,占世界国民生产总值的1.3%左右。
二、自然灾害的意外性
某些自然灾害具有不确定性、突发性和隐蔽性,往往是令人出乎意料、猝不及防。特别是人们如忽视了对灾害的预防,造成的损失尤其惨重。
三、自然灾害的并发性
任何事物都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当某种自然灾害发生后,往往会诱发其他灾害的发生。例如,发生了大地震后,除了造成房屋倒塌、火灾、人畜伤亡等直接的损失外,还会诱发火山喷发、海啸和瘟疫等灾害。
四、自然灾害的区域性
自然灾害的种类和发生的频率,往往有一定的区域范围,某些特定的自然灾害往往发生在特定的地区,如海啸常常发生在沿海地区;而特定的地区往往决定特定的自然灾害,如日本处在环太平洋火山、地震带上,所以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
自古以来,人类在同自然灾害的斗争过程中,认识到防灾、减灾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正视自然灾害的危害性,不能掉以轻心。另一方面要对自然灾害的形成、发展,不断地进行了洞察、预测和预防,使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