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案有1人,要账。暴力手段 后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12小时以上 然后办案单位把我们抓去了 ,在看守所呆了 42天 经取保候审释放, 被害人与我们达成谅解,撤销起诉,办案单位说案卷已经回到办案单位,现在也在取保候审期间. 让我去补充材料是什么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