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取保候审人员。办案单位让我回去补充材料。会借机批捕我,或者给送到看守所吗?

我同案有1人,要账。暴力手段 后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12小时以上 然后办案单位把我们抓去了 ,在看守所呆了 42天 经取保候审释放, 被害人与我们达成谅解,撤销起诉,办案单位说案卷已经回到办案单位,现在也在取保候审期间. 让我去补充材料是什么意思呢?

批捕的话,早就执行了。对方不追究你们的责任,公诉机关可能也不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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