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砍了3刀,一刀在脸上,有10多公分,警察坚定的是重伤,而且是10级残废。其他两刀分别在手上和肩伤。我上班都没人要我,我脸上的伤疤,从太阳穴一直到嘴角下面。
砍我的那个人在行凶过后就逃逸了。已经快3年了。
我想问问,这样的情况。如果抓到人了。怎么办?赔钱能赔多少?如果不要钱那坐牢能做多久?如果坐牢,那医药费,误工费那些怎么算?
补充:行凶人当时年龄应该在20岁左右。没精神疾病。完全是故意砍我的。而且当时有10多个人。把我拉进一条小巷。然后对我行凶。
希望能有好心人帮我解答问题。我把所以的分都给出来!
我是在法医哪里鉴定的,而且当时案发的时候我就报了案的,我有很多人证物证。我不是打架斗殴。我是被人拉到小巷里面的,而且对方有10多个人。我根本没办法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