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院下了判决)

我(买方)于2006年6月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此房屋是卖方的单位职工福利房,而且此房屋的房产证还未办理下来,所以我们双方私下拟定了一份协议,但是此协议没有经过单位和法律公正,现在单位正在办理房产证,我及时的通知卖方和我一起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是卖方不但不与我办理此过户手续还想把此房屋收回(也就是违反我们双方的私下写的协议规定),而我现在一直住在此房屋里,我该怎么办现在这件事非常棘手,望各位帮帮我啊!
现在单位已经把房子的一切手续都送到我们本地方的房改办了,而且房主名字还是他的,我现在起诉他胜算的可能性大不????
还有那个房子是他们(卖方)夫妻共同财产,她想卖,但是他老公不答应,那怎么办?
!(现在对方还是要把房子收回来,我取得了居住权,而且我也已经把水、电、煤气等等手续都过户在我的名下,只差房产证没有过户在我名下,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这是原来我的提问。{现在法院已经下了判决了}被告在答辩书写,这是单位福利房和夫妻共同财产,还有现在办不到房产证(房屋相关手续已经送到市房改办,正在办理)等等这些为由想与我解除合同。我(原告)的诉讼书中写到了,我在此房屋中住了几年,已成事实,而且煤气、水、电都已过户,而且当时我俩签订的协议,也要求被告协助我办理相关手续,但是被告不配合我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还想收回房屋。我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合同,配合我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院的判决: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虽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在庭审中,双方所转让房屋的权属均未提交相关权属凭证,被告是否拥有该房的合法所有权尚不能明确,双方转卖该房屋的行为是否合法有限,本院暂不能确定,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的规定,判决驳回我(原告)的诉讼请求。
现在我想上诉,我该怎么办,胜算的可能大吗?
希望各位高手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在此谢谢。(我的悬赏分会每天增加)
在法庭上被告要求退回房款给我,收回房屋(也就是违约),而且房产证马上要办下来了,房主的名字是被告,我该怎么办!

现在是证据的问题。1,你说房主的名字是他,那为什么法庭又说权属不能确定。你是否出具了他的房产证。2.即使他没有房产证,那单位也可证明此方已分配给他,想办法取得这个证据,如不能,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要看单位分房的原始记录。)
现在也不能说你就败诉了。还能维持现状。不给他退房,等他起诉时再反诉要求履行。你这个案子有点问题,发现不利时应当撤诉,以便日后仍可起诉。现在根据一案不再审原则,以后很难立案了。
所以还得上诉,举出他是房主的证据。好好看看证据规则。
二审判你胜当然最好了,如不能也要争取发回重审(事实不清),然后拉锯,不行就撤诉。
如果权属搞清楚了,还有协议的效力问题,总之案子有点麻烦,建议找个好点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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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2
声辩
第2个回答  2010-07-22
简单点说:
1、此类官司的关键在于首先要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是否有效成立。虽然之前所签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但同时,法院却又提到被告是否拥有该房的合法所有权尚不能明确,这就表明不能认定被告在签署该协议时,是否已经拥有该房屋产权,也就是被告是否主体适格。
2、如果法院已经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是有效成立的,那么双方当事人必须信守。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签订后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前,一方无正当理由的,应责令其继续履行,买受人(就算你)没有按约支付房款的,应责令其支付,出卖人没有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或管理的。应责令其交付,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赢责令其补办,同时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都将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3、所以本官司关键其实还是被告在签署该协议时,是否已经拥有该房屋产权
4、可以看看明法通则意见第85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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