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林的《天狼》读后感

500字读后感、、谢谢。。。

关于“天狼”,你都知道什么?以前我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知道在天空上,天狼星是冬季夜空里最亮的恒星,还知道苏轼的一首词中有提到过“射天狼”这三个字。
现在我还知道有一本小说叫做《天狼》。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有一个十分有阴森气氛的题记,我摘取其中的一句话大家便会知道了——“有的房子倒塌了,有的房子没了房顶,只剩下木桩钉成的框架,遍地都是白森森的完整的骨骸骷髅,多是兽骨(似狼骨或狗骨),也有人骨,相压相叠,姿态各异。”是不是有一种恐怖小说的感觉?作者在题记中交呆了创作这部小说的缘由——原稿是由一位隐居深山老林中的“须发拖地状若枯树”的老人写就后因一偶然巧合交给作者的。想来想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刘学林,因为他能将一部常人看后甚至不知是何物的书稿经过数年的潜心研读编译后向读者呈现出一部气势恢宏,情感细腻的动物小说。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在我眼中,他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此时,小磊也长大了。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上演……


这是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男主人杜仲曾是猎人,女主人菊秀勤劳温柔,儿子小磊生龙活虎,女儿杏儿天真可爱。他们在这个原本静谧的小村庄里过着近乎于“男耕女织”的生活。他们善良,不顾家中的拮据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流浪中的雪虎;他们勇敢,面对狼类的寻仇毫无惧色,反而勇敢地与雪玉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淳朴,总是自给自足;他们充满孝心,不顾千里跋涉之苦毅然启程探望生病的母亲……他们身上展现的是原原本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矫情做作,他们,是大写的人,是人性本善的写照,是值得我们去感悟学习的高标!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般忠诚,都是那般勇敢。它们将主人的安危置于自己的生死之上,正是因为它们的顽强与勇猛,狼类的一次又一次的复仇才均未得逞。雪玉,雪虎,不管叫什么名字,总带着一个“雪”字,不仅是因为它体白如雪,更因为如雪般明断是非,当侠客陷入对红狼血杜鹃的爱恋,最终导致主人杜仲惨遭杀害的悲剧后,她拒绝了侠客入山报仇的恳求,而是毅然决然的将其咬死,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读到这个情节,我不由得想起《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其中,是愤怒,是痛心,是失望,是无奈……在此我想说一说那只“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文中是这样描述的“小斑点儿漫无目的地走向漫漫的黑夜,走向茫茫的山野”,其凄凉胜过马致远诗中的“古道西风瘦马”。若它自始至终这般懦弱也便罢了,小斑点生命中浓浓的悲剧色彩便在于它在母亲雪玉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尽全力相救,最后一次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要知道,它那时已不再与雪玉有什么干系(因为它已被逐出家门),它完全不必如此,然而它没有考虑它自己的安危,反而先想到曾经的母亲……它的短暂的生命大半都在满腹的委屈和对母亲以及哥哥姐姐们的思念中度过,虽然上天并没有给它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它在它短暂的生命中却放出异彩,诠释了一条狗应有的价值!我想起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大雪,深山,逝去……


长久以来,狼在我们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本书却向我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大半竟是带着些许无奈——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便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反之亦然。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然而它们最终双双被各自的母亲处死,因为这种行为便算是背叛,对犬,对狼,都是如此。然而相传的白似雪,红似血的杜鹃花却是对它们超脱一切界限向往自由的精神的赞美。这个故事对我也有触动:人在世间,有些界线,是永远都不能越过的,否则,就如同越过雷池一般……
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选我吧! 谢谢合作!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8-02
读《天狼》有感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天狼》这本课外书,读过之后我很受感动。
我觉得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地生动、有趣。它的主要内容是写一只狗和狼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的,因为八千年前狼类分为两种,一种是狼姓家族,另一种是以犬姓而诞生的狼家族。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可是自从犬姓家族被人训养后,它们的气味就明显地变了。所以狗类就被狼抛弃了,它们成了森林的叛徒。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所以就一个人独自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得住任何苦难挫折的考验,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使我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射箭,别人欺负他,打了他并且抢了他的弓,小孩很生气想:“哼!我一定要拿回我的弓。不管有多少困难,我都要坚持到底。”小孩和珍珍有着同样的精神。
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收获。它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这本小说真的是一本不错的书。

选我吧!!!
第2个回答  2010-08-02
这是一部动物小说。
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
这故事起伏跌 ,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荡。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
一起演义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
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唉,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在我身边,有着这样一件事。父亲遇到一位多年不见的同学,他妻子抱着女儿站在一边。小孩四五岁了,不时地抓着妈妈耳朵上的一只圆形耳环,一扯一拽的,显得很得意。我和父亲有些惊奇,这不痛吗?那人听了,浑然不当一回事,说,她那边耳垂早就拽裂过一次了,她不等愈合,又打了个耳洞,又把耳环套上,让女而接着玩。我们惊住了:居然有这样娇惯孩子的。
他看出了我们的疑惑,说,女儿一生下来就有软骨病,还有些智障,她只有这样扯着玩才能开心点。说着,他抱着女儿,一脸的幸福,说:妈妈的耳朵扯完了还有爸爸的。我瞪大眼睛,感慨不已。
我看过这样一则消息,戴高乐的妻子临近生产突遇车祸,孩子一生下来就有脑疾,戴高乐当时是法国总统,公务繁杂,但一有时间就陪女儿玩。法国人送他一个称谓:好父亲总统。
这个世界上,不变的爱只有一种,那就是父母的爱。只有他们能把自己的耳朵让你楸,放下一国总统的尊严逗你笑。除此以外谁能做到?
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第3个回答  2010-08-04
《天狼》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有一个十分有阴森气氛的题记,我摘取其中的一句话大家便会知道了——“有的房子倒塌了,有的房子没了房顶,只剩下木桩钉成的框架,遍地都是白森森的完整的骨骸骷髅,多是兽骨(似狼骨或狗骨),也有人骨,相压相叠,姿态各异。”是不是有一种恐怖小说的感觉?作者在题记中交呆了创作这部小说的缘由——原稿是由一位隐居深山老林中的“须发拖地状若枯树”的老人写就后因一偶然巧合交给作者的。想来想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刘学林,因为他能将一部常人看后甚至不知是何物的书稿经过数年的潜心研读编译后向读者呈现出一部气势恢宏,情感细腻的动物小说。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在我眼中,他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此时,小磊也长大了。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上演……
第4个回答  2010-07-30
这是一部动物小说。
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
这故事起伏跌 ,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荡。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
一起演义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
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唉,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这就是作品所揭示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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