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二十年未办登记已有三男孩现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男方吗女方提出要

如题所述

不清楚女方为什么要求赔偿?!
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就生活在一起,可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方有过错,女方可要求损害赔偿。
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生活在一起的,只能被认定为同居,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但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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