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常遇到的异常问题

比如说员工工资 公司总部在北京 但员工在其他地方工作 发放工资时 北京直接支付给员工 但员工所在地的出纳把这些员工的工资单另提出来了 等于说出现双份工资

那照这种情况 会计应怎么做账 出纳多领的这份工资能做冲销退回总公司么

账务怎么处理呢 急 谢谢

先明确到底员工的工资谁付。
一、如果总公司付。地方出纳就要请那位员工退回由地方发放的工资,然后冲抵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具体看计提工资时做的什么费用)借现金,贷**费用--工资
二、如果由地方公司付。请员工退还总公司发放的工资,总公司也是冲抵当时计提的费用。做帐也是借现金或者银行,贷费用。
不知这样解释是否可以解决你的问题?追问

那会计那边挂的是往来账务呢 应付账款 这怎么处理

追答

问的是哪边的会计?是需要领回退回工资的会计吗?如果是:
挂的什么就冲什么吧。另外你说的应付账款,应该是其他应付款吧?因为应付账款是和主营业务什么的有关。
假如就是你说的:应付账款吧
比如:发工资时,借:应付账款--某某
贷:银行存款

退回来的工资:
借:现金或银行
贷:应付账款--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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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25
同意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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