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女方不要孩子

我哥嫂子感情不好!现在嫂子要求离婚!一个女儿六岁一个儿子三岁!怎么分配!我们男方要求女方给抚养费可以吗?孩子男方都想要!女方也一说就不要孩子。现在闹离婚呢!孩子一直跟着奶奶!现在奶奶要求女方看孩子女方都不看!我们该怎么办?还赶不上后妈呢!都不抱孩子。也没什么财产。女方自己就是后妈所以结婚也没陪嫁什么!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因此,哺乳期离婚,女方如果不想要孩子,可以跟男方协商在孩子两岁后,交由男方抚养。如果女方无经济条件,也可以要求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法院一般会酌情考虑。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如果女方不要孩子,法院一般会判给男方。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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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4-24
我经历过离婚的法律程序,可以和您说一部分,毕竟咱有的地方不太一样:法院判决孩子的时候,一般以孩子跟着谁时间长来决定判给谁,因为这是从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的;财产方面,有则均分;抚养费上,我的是因为女方在孩子4个月放下孩子将近一年半对孩子不闻不问不看,所以孩子判给了我,女方出抚养费,这点上提醒你们,先协议离婚,要求女方出抚养费,女方要是不同意坚决离婚,逼急了她就会起诉你离婚,到时候,你向法院要求对女方财产做个财产保全(如果女方手里有钱存在银行,法院会冻结她的钱,如果没钱,或者她让她存她父母账户上了,那法院就无权冻结了,估计即使判女方出抚养费,她出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这种情况法院不好执行,法院会说执行有风险,你们要有思想准备,说白了就是执行不了,但是这种需要女方出抚养费的判决对孩子长大了对事件认识有好处,我认为,因为这涉及到尽扶养义务和人老了享受赡养权利的事情,就是孩子长大了照顾不照顾她妈妈的事情,可以作为孩子愿意不愿意尽赡养义务的参考)这样离婚,孩子要是全判给你了,会判女方出抚养费的,法院能不能执行是另一回事,到时候谁要求执行判决结果还需谁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判离婚和执行是两个法律程序。只不过这个过程很漫长,需要等。祝君好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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