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如题所述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这里的按月发放有两个含义:一是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指每月的应发数额;二是失业保险金每月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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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25

正常离职是没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障金的。我们要明白一个最基本的逻辑:失业保险建立的目的是为了给那些迫不得已被动失业的人一个过渡期,保证其基本的收入以维持正常的生活需要,而不是为了给人以工作不开心就可以不干了的底气,那是需要自己通过合理的储蓄理财来实现的。

所以,《中华人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要领取失业保障金,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第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第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从以上规定就可以看出,失业保险绝不会鼓励我们逃避劳动的义务,而是给我们在勤恳劳动之余,以防万一被动失业提供一份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事实上,保险法的其它规定也进一步明确了失业保险的这一功能。比如说,领取失业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又比如,在领取失业保障金期间,必须积极主动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寻找新的工作机会,一旦有用人单位愿意提供工作岗位,不得找借口随意拒绝,否则,都有可能失去领取失业保障金的资格。

因此,如果还没有离职,想要离职靠领取失业金来度日,那还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是行不通的,法律从一开始就没有留下这个空子。

如果是已经主动离职,暂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也不用再指望失业保障金这个收入,而是要尽量努力找寻新的工作,也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等帮助人们就业的相关单位帮助,虽然不能领取失业保障金,但如果有合适的岗位能够促进居民就业,相关部门还是会主动提供帮助的。

第2个回答  2017-05-16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12-30
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具体如下:
1, 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 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各地市月标准不同,要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3,怎么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第4个回答  2020-09-17
正常离职要看是指自己主动离职还是单位要求离职的,自己主动离职一般是领取不到失业金的,失业金一般是发给那些非自己意愿,由单位提出并解雇的员工,单位给这个员工一些费用作为补偿。如果是单位提出的,那就可以领到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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