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的注册程序大致可以分为递交、审查、公告/异议、注册四个阶段。对于从递交申请到注册总共所需的时间,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4-7个月。
1.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1)申请人中英文信息,包括姓名或名称、地址;
(2)商标图样或文字样本;
(3)商品/服务名称和类别;
(4)代理委托书。
2. 注册流程及所需时间
(1)递交阶段(1-3天内下发回执)
递交后可以立即从欧盟知识产权局得到含有申请号等信息的受理通知书。
(2)审查阶段(3-6个月)
按照欧盟商标法,欧盟知识产权局在收到申请后只进行绝对理由的审查,主要审查商标是否有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不会因为商标与在先申请相同或者近似而驳回商标申请。这个主要留给在先权利人来决定是否对这份欧盟申请提交异议申请。
(3)公告/异议阶段(3个月)
如果审查没有发现问题或所发现的问题已经被更正,申请商标就会被公告。在公告后的三个月内,任何利益相关人或者在先权利人都可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
(4) 注册阶段
欧盟商标公告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欧盟知识产权局会安排注册公告并颁发注册证书。需注意的是,目前欧盟知识产权局只颁发电子版的注册证书。
3. 商标注册后需要注意的问题
提交商标继续使用的声明欧盟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限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欧盟商标注册成功后,将自动在欧盟成员国生效。欧盟26个成员国名单: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爱沙尼亚、立陶宛、马耳他、塞浦路斯、罗马尼亚、保加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