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南邵阳公务员考试,招2个人,入围人数要6个人,但是第三名的没上最低分数线,也就是100分,该怎么办呢?是减少招录指标还是从没上100分的人里拿上4个以求达到面试的1:3的比例呢?
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规定,经研究,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00分。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职位以及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的最低合格线,按规定程序由各省直招考单位、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确定。
还有就是我报的这个考试是招录公安职位的,算不算是特殊职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