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有借条不认账法院会根据具体的审理情况以及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来进行不同的判决。比如说如果有借条,而且还有相关的转账凭证,足以证明确实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即使对方不认账也是可以支持要求还钱的诉讼主张的。
法律分析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只要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那么法院就会做出胜诉的判决;没有转账记录只有借条不一定能赢,是需要结合其他的证据来进行判断的,可以起诉,但并不一定可以胜诉。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于相关事项的办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对于没有转账记录的,虽然是可以凭借借条来进行起诉处理的,但如果不能直接证明借贷关系的,那么法院还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后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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