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入伍政策

如题所述

2011年征兵政策

2011年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征兵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办法,是全社会尤其是适龄青年及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摘录如下,供大家参考。
1、今年兵员征集主体对象:
今年征兵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作为征集主体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2、今年征兵年龄规定:
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应届高中毕业生放宽到17岁和21岁,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宽到24岁。
3、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的范围界定:
征集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
4、适龄青年如何报名应征: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到户口所在乡镇、办事处武装部进行登记报名。
5、应届毕业生享受的政策:
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6、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如何报名应征: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在入学前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报名应征,预征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预征对象登记表》和《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申请表》进行报名应征。
7、应征青年入伍后的待遇:
义务兵在部队第一年每人每月发放津贴500元,驻西藏等艰苦地区的义务兵发放地区补差。生活费最低标准每人每天15元,服装费每人每年约4000元,退伍费约5000元,合计1名义务兵服役两年,部队约需开支40000元。
8、应届毕业生入伍后享受的政策:
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1年半后,可以报考军校,工作政绩突出的,根据部队需要可以选取士官。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大学生,入伍满1年且表现特别优秀,年龄不超过26周岁的,可以直接提拔为军官。
9、入伍后的优抚待遇些: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的优待金,现在发放的标准是每人每年3000元,进藏进疆兵是5000元,以后随着地方经济增长优待金不断增加,即不低于上年度农村人均收入标准。
10、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后学费的补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学费进行补偿,最高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预征对象登记表》和《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申请表》,体检政审时将两个表格交至兵役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入伍后,由学校将补偿的学费发放至其家人手中。
11、战士退伍后享受的优惠政策:
义务兵退伍后绝大多数由政府发给退役金,实行自主就业,可以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报考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军人,基层专武干部配备优先从优秀退伍军人中挑选。
12、高校应届毕业生退伍后享受的就学就业优惠政策:
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3、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4、具有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5、优秀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推荐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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