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税怎么扣?

我在一间小企业上班,全公司只有40个人左右的那种公司。刚工作两个月,没过试用期,我也没考虑清楚要不要继续做这份工作。昨天财务问我有跟公司签合同了吗?没有签合同的话从今年开始要扣我的税。我工资2000元,财务说要扣800元。2019年不签合同的话就要扣税,这个新政策是真的吗?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APP不能申报税款,只能个人上传个税专项扣除信息,个人上传以下信息后缴税方式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则相关扣除信息则会推送至企业自然人扣缴客房端,

企业再按月代扣代缴即可,一般工资薪金类均为支付方代扣代缴,如果个人有多项收入的则可能涉及另行交税和第二年度汇算清缴,单纯工资薪金直接由公司代扣代缴完成,其他不需要再操作。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1-21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过渡期),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

本次个税法修改和我们最相关的三大特点是:1.提高了个税的起征点。2.引入了专项附加扣除。3.合并了一些征收关系。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这几项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这也就是说,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原来的基本费用扣除基础上,新增了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这几类。这部分主要是照顾中等收入群体。可以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对于教育、医疗等支出予以税前扣除。这几项扣除应该怎么操作呢?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说:修改后的税法设立了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根据税法授权,国务院下一步将对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也就是说目前只有大方向,具体实施细则还有待后续出台。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说,在具体操作中,主要有这么几个考虑:“一是申报就能扣除。纳税人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就能享受扣除。申报时尽量减少资料报送、简化办税流程,相关资料和凭证尽量不用报送到税务机关。二是预缴就能享受。个人还可以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代扣个税时,单位就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大家在每个月的预缴环节就可以享受到改革红利了。三是未扣可以退税。如果大家没有将自己的相关信息告诉单位,预扣预缴环节没有享受到或者没有享受到位的,大家也不用着急,可以到第二年办理汇算清缴的时候申请退税,我们将为大家提供快速、便捷、安全的退税服务。四是多方信息共享。在这次个税改革中,税务部门将与多部门实现第三方信息共享,核对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让信息多跑网路,让纳税人少跑马路’。”也就是说目前正在研究的实现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大约有这么四种,总的原则是在保证税收严肃性的基础上最大程度的给群众提供方便。
新版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计算呢?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依法规定的免征额-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
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分级计算税率)。
举个例子,张三在2018年11月份的月工资为10000元,无其他收入,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和其他扣除项目为2000元,那么,张三在11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呢?
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2000=3000(元)
符合级数1的税率3%。
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3%=90(元)
如果按照上一版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算出来的个人所得税是345元。可见新版的个人所得税对中产阶级个税的负担减少还是很明显的。
因为个税要分级计算,和原版个税的简化计算方式相同,为了方便计算,我们可以把税法中的税率表变化一下,把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转化成月,增加速算扣除数。

这个时候,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比如,张三在2018年11月份的月工资为15000元,无其他收入,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和其他扣除项目为3000元,那么,张三在11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呢?
应纳税所得额=15000-5000-3000=7000(元)
符合级数2的税率10%。
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000×10%-210=490(元)
旧版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不同的,劳务关系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明显高于劳动关系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版的个人所得税把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做了合并,算法一样,但是劳务关系反而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更少了。
新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我分析是国家在鼓励自由职业者发展,鼓励个人与企业更灵活的分工协作而不是员工必须服务于一家企业。同时在鼓励知识服务的劳动者。
新版个税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如下: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
第2个回答  2019-01-21
超过5000才有扣税的道理,你2000扣啥税,企业本身就是有问题,你可以去学习一下个税,实在不喜欢就离开吧,这个企业坑人。
第3个回答  2019-01-21
人所得税额=累计应预缴个人所得税额-已预缴个人所得税额,比如:2月份应付张三16000元,当月专项扣除为21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3050元,则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5000+16000)-(5000*2)-(2000+2100)-(3000+3050)=10850元,对应税率为3%,累计应纳税额=10850*3%=325.5元,3月份申报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325.5-150=175.5元。
第4个回答  2019-12-23
新个税法实施后,居民综合所得的征管模式将发生很大变化,由原来的代扣代缴模式转变为预扣预缴、按年计税模式。对于收入不固定、月薪时高时低的居民而言,新模式下的计算方法将显得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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