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在中为什么与SM公司解约

如题所述

东方神起3名成员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要跟SM公司解约
韩国最高人气组合东方神起3名成员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的法律代言人发表正式声明,指出3人与公司签订的合约非常不合理,13年期限实际是终生合约,且未受到合约所提及的公正待遇。由于另两名成员郑允浩、沈昌珉并未提出诉讼,一旦法院判定该雇佣关系失效,意味着东方神起可能面临解散。
此次提出诉讼的3名成员,今年4月就曾要求解除与SM公司的所属协议。6月,东方神起整体缺席SM公司举办的家族演唱会宣传海报拍摄。7月11日北京演唱会前,3名成员已向公司告假,准备出席14日在北京举办的化妆品发布会(该化妆品为3人投资),遭到公司拒绝。缺席发布会一事,再次将解散传闻推向风口浪尖。
7月31日下午,3名成员向韩国的法院提出要求与SM公司解除雇佣关系的诉讼。8月1日,3人的法律代言人表示,此次提出诉讼主要因为不合理的专属合约。根据韩国相关条款规定,最长合约期限应不超过7年。东方神起在很多方面确实遭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虽然现在提这些有些晚,但纠正不公平是最大目标。SM公司与3人的合同中的不公平内容将于3日公开。裁决最为重要,这期间可能会出现各种变数,希望6个月内能够出结果。法律代言人认为,此次官司对3名成员有利,胜算较大。因为SM公司已多次接到其违反标准条款并勒令其改正的命令。
3名成员:出道五年身心俱疲,3名成员的诉讼理由是歌手与经纪公司签订的合约不公正,相关内容包括以下5点:出道五年身心疲惫。自2004年出道后,SM公司不断要求组合在韩国、日本、中国三地为主要活动范围,成员们每天平均睡眠只有3小时,3名成员都因过度疲劳出现了各种健康问题。随着在亚洲发展的成功,SM公司要求他们出席更多无理活动,3名成员觉得已背离了当初希望在SM公司作歌手的梦想,而成了公司赚钱工具。
公司持有合约的解释权。13年期限的合约,注明若包括两年服兵役的话则会延至15年,期间组合若解散必须支付日常收益两倍的赔偿金,赔偿的有效期为退出组合为止,相当于一张终身合同。合约对专辑收入明显存在不合理的条款。公司表明“只有专辑销量超过50万张以上,成员才能在推出下张专辑前各自获得1000万元收益;如销量不超过50万张,将一分钱收入也没有。这项条约直至今年2月6日才被修改,修改后,每名成员也仅能拿到1张专辑总收入的0.4%~1%。对于不合理的对待。3人曾多次试图与SM公司进行协商,以解决所属协议中一些不公正的部分,但SM公司却一直不肯与他们协商,即使3人提出诉讼后,SM公司也以完全没有关联的化妆品公司一事作推脱,3人只好选择请法院来裁决。
对于此次诉讼令人猜疑。东方神起是否就此解散,3名成员说会尽最大努力遵守与歌迷的约定,只希望事情得到SM公司的重视,希望东方神起以后仍可以以一个整体出现在舞台。
在3名成员提出诉讼后,SM公司当天便紧急召开员工会议,讨论应对措施。8月1日凌晨,SM公司正式表态,他们对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深感遗憾。为解决矛盾,他们曾多次进行讨论,但未能找到解决办法。东方神起此前也参加了原定的各种演出,因此没想到3人会提起诉讼。东方神起是代表韩国的组合,此次诉讼并不仅仅是个人或公司的事。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东方神起都不应该解散。SM公司正在努力避免发生最坏的情况。SM公司老板李秀满也已从美国飞回韩国,召开紧急会议商议对策。3人的法律代言人当天则表示,3人的确是每人为某化妆品公司投资了1亿韩元,但只是单纯的个人投资,完全与SM公司之间的矛盾无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出处 - OHMICKY朴有天中文网

  东方神起三成员官方立场"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

  细亚俊秀,英雄在中,秘奇有天通过担任其法律代理的法务法人世钟于3日发表了官方立场.

  三成员表示"出道5年来,三成员因公司安排的日程而身心疲惫.化妆品事业与这次的诉讼无关".

  以下是含有官方立场的报道资料全文.

  1. 出道5年来,三成员因公司擅自安排的工作日程而身心疲惫.

  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2004年作为组合东方神起成员出道后,根据SM的指示辗转于韩国,日本,中国 活动,消化着1年内只有1周的休息时间,平日每天的睡眠时间只有3-4小时的日程.在这中间三人的健康遭到了极大的损害,精神上的疲劳感也到达了极限.SM为了东方神起的海外进出,擅自安排的活动计划愈发的无理。三人认为自己并不是在SM实现自己艺人的梦想,而是成为了公司创造收入的工具被压榨, 而有了自己进行其他演艺活动的想法。

  2. 13年的专属合约期间,事实上意味着终身合约.

  根据专属合约,合约期间为13年,包含服役期间则超过了15年,到现在为止才过了10年,事实上意味着合约将存续到艺人隐退为止,专属合约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为需要支付投资金三倍、现存收入2倍的违约金,就算是与公司协议解除合同,也需要支付违约金, 搭数千亿元的违约金条款事实上也使得解约成为不可能,最终也只能被SM所束缚.

  3.成员们的努力并没有从SM得到应有的待遇.

  也就是说合约期间,成员们并没有从SM得到应有的待遇. 没有合约保证金,根绝专属合约里的唱片收入分配规定, 在最初的合约中,只有当单一专辑销售超过50万张,在下一张专辑发售时,每个成员才能得到仅有的1,000万元(韩元), 如果专辑销量低于50万张则一分钱都不能得到。此项条款已与2009. 2. 6得到了修正, 但修正之后,成员们得到的专辑收入也仅为根据专辑销量,每人得到销量的0.4%~1%.

  4. 成员们曾要求修正不合理的合约,但SM却无视成员们的意见.

  在此情况下,三人指出SM专属合约的不合理之处,要求终止专属合约效力,各自另谋出路的要求,但SM却以化妆品事业投资为由企图混淆视听. 即使如此,三人还是希望能最大限度地谋求共同利益,双方进行会面对话,找到事态最圆满的解决对策,但在协议过程中,我方在将要求的条件减少的情况下,SM仍没有作出回应, 在这一连串的过程中,SM表现出的态度让人意识到再通过对话来解决问题是毫无意义的,所以三人想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这次的事件.

  5. 化妆品事业投资时与演艺活动无关的财产投资,与这次的临时申请没有任何关系,这次事件的本质是由专属合约的不当性而起.

  虽然SM表明了成员是因化妆品事业投资而向其提出的临时申请,但这次的临时申请与化妆品事业没有任何关系. SM提出的化妆品事业只是三人作为股东投资的进出中国市场的化妆品公司,是与演艺活动没有任何关系的财产投资. 根据常理, 怎么会因为在进出中国市场的化妆品公司投资的约1亿元资金,而放弃这期间作为东方神起所得到的所有成果呢,这是任谁都不会同意的事.成员们提出的问题的核心是专属合约的不当性问题, 必须马上阻止SM继续以毫无关系的化妆品事业问题掩盖事情本质的意图.

  6. 成员们绝对不希望东方神起解散,只想摆脱不当合约的束缚.

  许多歌迷因为这次的临时申请而担心东方神起的解散.但这次的临时申请绝对不等于的东方神起的解散.现在只是因为就此问题的处理方式三人提出了不同见解,而选择了诉讼的方式, 成员间没有任何问题,成员们要坚守与永远在一起的歌迷们的约定的心意没有丝毫改变.如果能通过这次的事件修正合约的不当之处,让大家能尽情地享受我们的音乐的话,坚信我们还会有勇气继续与大家合为一体,站在歌迷面前.

  7. (把这次事件)当做让自己更成熟的契机.

  因为这次的临时申请虽然让喜爱东方神起的歌迷饱受惊讶和失望,而感到很遗憾很抱歉, 请大家理解我们是为了向更伟大的梦想越近而做出的决定,并支持我们,我们也会以更好更成熟的面貌面来报答大家的.

  F 亚洲经济

  3名成员起诉公司导火索为专属合约而不是化妆品事业

  为三人担任辩护的法务法人世钟方面表示"开始化妆品事业前和前SM ENT.代表金英珉进行过协商, 最近SM却以投资不稳定、产品确定性、公司形象为理由予以阻拦. 因此成员们备受打击".以及"并不会只因个人事业就提起诉讼,问题要比这更复杂".

  现在又出现了三成员的父母也即将提起诉讼的消息. 成员父母在6月与一部分歌迷网站站长会面讨论时,而得知的此消息.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歌迷网站站长对此表示"无论现在情况如何,歌迷们都反对解散","这次的骚动并不一定意味着解散.东方神起在日本还与'艾回'有合约. 现在歌迷们正在传播总结有此次事件内容的韩日中多语说明书". 形成了以公司和成员为中心,父母歌迷会也介入其中的四者间的问题.

  东方神起三成员预定今天发表正式立场. 律师方面表示"不管是成员们还是SM方面现在都不想事件出现极端性的结果".

  2 sm公司开了个记者会 以两人的名义出了份申明 但是允浩和昌珉没有参加记者会 申明真实性有待确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16
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诉讼原因就是因为不满与SM公司签定的不合理合同。这份长达13年的专属契约合同中,对其中的收益分配表示不满,所以才将SM告上法庭。 三成员和父母是以俊秀为主轴的进行着自己的化妆品事业。该化妆品以他们的名字命名的店在首尔江南,京畿道还有日山进行经营。三成员经营的化妆品公司在去年在中国上市据说有着数亿的利润,其中一名成员的父母还有继续扩大次事业的意图。而与经纪公司签定的合同,在有关化妆品方面,明显影响了他们的收入。东方神起与SM公司打官司,不仅是公司与他们父母间产生的矛盾,还面临组合解散的问题。
为个人利益与经纪公司闹上法庭,如果打赢这场经济官司,解散组合,阳光认为,如此发展对双方都不利,两者都是输家。试想单飞的他们还能超越如今吗?当然,经纪公司要培养一位明星更不容易,特别是组合,其幕后的付出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算的。

东方神起为什么解约
东方神起解约的导火索源于三位成员(金在中、朴有天和金俊秀)对SM公司不平等合约的不满。他们联手向法院递交了终止合约的诉讼申请,并在法院判定中胜诉,宣布正式与SM解约。这场始于2009年的法律争端导致了团体活动的暂停,金在中等人随后在日本艾回公司组成JYJ独立发展,却遭SM公司和相关组织的抵制。尽...

东方神起为什么解约
东方神起之所以解约主要是因为在东方神起这个五人团队中,有三名成员(即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不满SM公司对他们实行的不平等合约,于是三人联合向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递交了《专属契约效力停止诉讼保全》的申请。最后在判定中获胜宣布正式与SM公司解约,团队中剩下的两名成员于2011年以二人组合的形式...

金在中是因为什么事离开sm的
因为sm公司对待艺人很苛刻,分给他们的钱其实很少,在中他们私下接了广告被公司知道,然后他们打官司。其实什么、公司的艺人很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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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在中为了谁离开SM
为了他自己,SM公司很变态,根本不把艺人当人看。所有的行动都要听公司安排,如果做不好就得挨打,神起为公司赚了那么多钱,可是他们自己得到的很少,他们的合约签13年,这根本就不是合约,而是卖身契。他们每天只有3 、4个小时的睡眠,体力早已透支,在这样下去,还能活吗?韩庚也因为这些跟SM解约的...

东方神起解约风波是怎么回事?
然而,三位成员的律师透露,提起诉讼的真正原因是一份长达13年的不平等合约。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们曾试图私下解决收益分配问题,但未得到回应,最终选择走法律途径。这场解约风波不仅牵动着粉丝的心,也揭示了娱乐圈中合约纠纷背后的复杂性,显示出公司与艺人间利益平衡的挑战。SM公司和“东方神起”...

金在中,金俊秀,朴有天为什么要与SM公司解约?
两种说法:1、开的化妆品店与公司起了纠纷 2、出道五年间三名成员由于公司的日程安排身心俱疲 不过现在公司让步了,神起胜诉,所以现在不会解约,不会解散。

金在中为了谁离开SM
因为那变态的13年合约,因为艺人辛苦赚来的钱却只能和公司二八分,更为了自己的前途~SM公司逼走了多少优秀的艺人,不过韩庚在中会让公司看看,没有SM公司的光环,我们依然可以很棒!!!

关于东方神起的解约事件
东方神起的解约风波持续升温。朴有天、金在中和金俊秀三位成员已向法院提交诉讼,要求与SM公司解约。SM公司对此表示遗憾,并强调东方神起作为韩国的代表组合,解约并非个人或公司单方面的问题,他们将尽力避免组合解散。解约的主要原因是SM公司与某化妆品公司之间的纠纷,SM公司承诺将尽快解决争议并积极协商...

东方神起为什么要解约?
以下是公文内容 1.出道5年间三名成员由于公司的日程安排身心俱疲 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从2004年出开始作为东方神起的成员出道后根据S(百度)M 公司的安排来往于韩国,日本和中国间,一年之中除了一周以外每天只能休息3—4小时来赶通告。在这个过程中导致三名成员的健康恶化疲劳感剧增。S(百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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