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2业务人员没有完成公司强制性任务,扣除三分之二工资合法吗? 3要求6点上班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业绩未完成,用人单位可以扣除相应的额外奖励,但是不能直接扣除工资。所以你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也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你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你和公司形成了实际上的劳务关系,比如签到记录、工资发放证明、公司给你的工作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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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09
到劳动监察队投诉。
第2个回答  2018-09-09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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