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影视表演系分数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 :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 65 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 4:6 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外语单科成绩 105 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5 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 4:6 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媒体创意)、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节目制作)、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摄像)、摄影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 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4、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摄影与制作):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 70 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表演专业录取原则: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 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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