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在赏受国家低保的同时能不能再享受社保

我女儿是三级残疾 是杭州市余杭区非农业户口 请问她在赏受低保的同时能不能赏受社保

  申请低保是看家庭的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的标准,和其他的条件没有关系。任何人都有申请低保的权利,但是否可以享受是需要经过救助处审批的。

  个人申请缴纳养老保险是申请人(自然人)的权利。低保只是政府给予社会性的求助款,它与参加养老保险的性质不一样。

  低保申请条件:

  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低保申报材料: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社保办理条件:

  职工参保首先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就近到市、区、街道市民卡办理网点办理市民卡,再到市社保中心按规定统一办理有关参保手续。

  凡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超过33%的用人单位,须为超过在职职工人数33%以上部分的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后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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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0
低保是国家对市民生活的最低保障,社保是社会所筹集到的资金(国家和个人),只要你交过就可以享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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