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五月份被一辆私家车(车是肇事者朋友的)撞倒,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并植入钢板,对方全责并已经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了字。车有三责险和不计免赔险保额共20万。肇事者没掏一分钱,只是说保险公司会负责理赔。我想知道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包括哪些?还有一个问题是我还需要二次手术把钢板取下来而且还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残疾,像我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应该怎样赔付?
另外我没有工作自己开了个店,这样的情况误工费应该怎样算,还有没有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赔付我的各种款项的具体数目标准是多少?我是江苏城镇户口的。
参考资料:http://wenku.baidu.com/view/a59d7ae2524de518964b7d42.html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如果上的是全险(交强险、三者、车损、不计免赔等都上了)保险公司理论上讲全赔,但要注意保单后面条款,有些是不赔的,比如超出正常的误工费、陪伴费等、多数公司精神损失费也不赔。
同时,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
如果只上三者和交强险,就只赔对方,也就是第三方的损失了,关于理赔如下: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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