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在贷款没有还清还清的情况下可以加你妻子的名字为房产共有人,但应征得按揭银行的同意。
假如你以后离婚,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问题为你解答了,建议你采取正确的婚恋观,如果你随时提仿着配偶对方,你肯定是幸福不起来的。虽然说婚姻是世俗的,可是我相信爱出爱返,福来福往的古老哲理,相信你把婚姻经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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