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从农村信用社带了10万元,一共6个人担保,我和我父亲是其中的两个。如果我叔叔不还钱,至于当时填写担保协议的时候,我和我父亲只签名,其他的都没填写。如果银行追缴贷款,我叔叔不还,我家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承担多少 ?如果我叔叔有意不还,或者银行有意帮他隐瞒财产?我家又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他和那个信用社主任的关系不错!先前他就向信用社贷了10万元,用了我的身份证贷了1万,现在找我担保,因为他是我叔叔,我又没办法说不!因为我家和我叔叔的关系,银行会不会让我家承担全部责任?
担保人里有我叔叔的二儿子,可以不可以要求让他全部承担?如果银行让我和我父亲承担,我可不可以要求法院检察贷款人的财产?如果我质疑他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财产申请保全,向法院申请还是向信用社?如果他们之间有沟通,申请会不会被扣?
如果银行要求我家全部承担?我可以不可以申请承担部分?几率多大?连带责任,是不是银行可以直接要求我家承担全部,而不去追缴我叔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