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7
在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审查合格立案受理之后,按程序会发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
如果法院一直没有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到法院询问,如果一直拖拉,可以向该院的监察室反映
如果发了受理通知书,那么执行案件从立案之日起有180天的执行期限,在期限内不论什么结果法院必须得结案
如果法院没有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申请人又不能提供的,法院将做保留债权处理,即终结执行,直到申请人提供出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时,恢复执行即可。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31
您好: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