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统筹属于医疗保险的一部分,主要是一种社会保险。我国政府为了让大病患者能够更好地得到保障推出了大病统筹。
1、大病统筹保险的报销范围
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的参保人员,在办理了特殊病审批手续后,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用药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
2、大病统筹保险的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将单据交到单位或社保所,单位将单据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大病统筹保险的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同住院。门诊特殊病的结算周期是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4、大病统筹保险的就医管理
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个人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扩展资料
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统筹范围。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范围: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7、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病统筹
大病保险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实际报销比例可以高达95%,不过各地政策有所区别。结算由医保部门通过数据系统自动审核办理。
大病统筹报销范围:
1)参保人员发生超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限额的费用
(2)参保人员合理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举个例子:
在杭州参保的老王,因直肠癌在当地某三甲医院治疗,由于老王是杭州市职工医保,没有报销上限,所以不可能会符合以上第(1)条的报销要求,但是老王治疗时候需要用到一种叫“爱必妥(西妥昔单抗注射液)”的药物化疗。
这种药物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但是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内,所以老王可以通过大病统筹按照规定比例报销这个特殊药品,这样一来,老王的医疗费负担会减轻很多。
所以,医保中的“大病统筹”可以理解为在基本医疗保险上面做一个大病兜底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