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口头通知上司我要辞职,但上司没有批准,一个星期后我自动离职,这样的话,我需要赔偿公司损失吗,现在我的那份劳动合同也不见了,貌似有传票给我,但由于写错地址,我没有办法收到,请问该怎么办?
写的是我身份证地址,因为我不在乡下,所以没有收到,也没有人通知我,如果传票没有能给我,我该怎么办?
那就先不管的,法院一般必须要送达才会开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