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税收返还政策

请教各位,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地方政府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规定,属不属于清理范围。如果这些属于违反现行国家政策的,那么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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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区、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15
现在有税收优惠的地区非常多了 像节税网123的税收洼地效果更好方式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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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2-05
税收优惠政策收紧 地方政府或陷招商困局
“虽然已经收到省财政厅通知,要对于一些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和规范,但具体清理范围,截至目前还未明确。”1月28日,甘肃省某县一位财政局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这距离在2014年年底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有月余。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对于《通知》概念理解模糊的不是只有甘肃省,随后记者分别致电陕西、山西、宁夏等基层财政单位,大多财政单位说不清楚具体清理规范的范围。
陕西省一位市级财政官员向记者表示:“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政策一直都是地方招商的 法宝 , 要在短时间内清理在时间上就有些仓促,清理效果当然也会大打折扣。”
而如果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都被取消,同时也填平了那些税收“洼地”,那么问题来了:地方政府以后又拿什么来吸引企业落户呢?
按照《通知》要求,税收优惠清理情况需2015年3月底送报财政部再由其送报国务院。
 无优惠、难引商
“大型企业的落户,不仅仅要看你这个地方本身的经济发展情况,更重要的是看地方政府能够给予多少优惠政策,如果优惠政策力度不大,即使经济基础以及配套设施再完善,这些企业也会另择他处。”陕西省某市招商局领导向记者表示。
在实际操作中,这些优惠政策最常见以建立“经济开发区”或“新区”,给予落户区内企业减免税收、给予土地优惠以及其他政策补贴的形式出现。
“虽然曲江文化产业园配套设施极不完善,交通也不便利,但是鉴于文化产业园的优惠政策,自己的企业在2011年6月份还是选择进驻曲江新区。”曲江文化产业园内的陕西省某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高军表示。在高军向记者提供的与曲江管委会签订的入园入区协议中显示:企业可以享受5年的营业税补贴和3年的房屋补贴。营业税补贴标准为前3年按其缴纳年营业税的100%给予补贴,后两年按其缴纳年营业额的28%(即曲江财政流程部分)给予补贴。
至于房租补贴,企业需要先行缴纳,随后在第二年给予足额补贴,但是年税收贡献至少要达到500元/平方米,也就是说高军约100平方米的办公区,缴税必须达到5万元才能享受房屋补贴。据高军介绍办公区房租为60元/平方米,因此曲江新区每年返还房租约为7.2万元,这已经高于曲江规定5万元的税收贡献。
然而,争取企业的优惠在实施过程中却逐渐成为营商环境的“硬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力资源研究培训中心副主任、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秘书长李兰表示,2013年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专门针对中国2012年的企业经营环境进行了调查。在这项5分制的调查中,企业家对中国经营环境的总体评价为3.05分,属于一般水平,其中导致这一评价结果的重要原因之一,即由于中国各种形式的税收优惠过多,导致同一产业的企业不能享受到同等的国民待遇。

《通知》中也明确指出,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特定企业及其投资者等,在税收和财政支出方面实施了优惠政策,虽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投资增长和产业聚集,但这些税收等优惠政策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甚至可能违反我国对外承诺,引发国际贸易摩擦。
有财税专家向记者表示,全国一般公共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已经超过10万亿元,然而,由于地方税收等优惠政策原因减少的税收约2万亿元以上,因此,国务院出台政策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非常必要。
 地方赌不会“一刀切”
“没有优惠,拿什么来吸引企业落户?”
当《通知》下发之后,这个问题就一直困扰着刘远志(化名)。作为西北省份某市一位招商局副局长,他长期以来主持招商工作。
刘远志向记者表示,每年自己都参加陕西举办的西洽会和甘肃举办的兰洽会,甚至去南方省市参会,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招商引资。
“在招商的过程中,被企业问及最多的就是你们那里有什么样的优惠政策,企业落户地方政府会不会配套一定的土地,在财税方面地方政府有没有减免政策等。”刘远志对记者表示,即便上述政策都有,企业还要比较谁的优惠力度比较大。
事实上,在实际执行中,一些税收优惠的确定并不由税务部门“经手”。西安市高新区国税部门一位税务专管员向记者表示,在西安市高新区内,只要是高新技术产业,都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但具体实施层面并不在税务部门,而是通过高新区管委会审查之后,按照之前签署的相关合同对于企业进行返税,或者其他形式的补贴。
而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起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规定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相比以往税收清理由税务部门主导,此次《通知》由国务院下发,通知财政部具体部署,而且清理范围较广。如果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那么,所有地方政府和企业之前所签署的优惠政策协议,现在看来基本上都违背上述原则。”一位研究财税的律师向记者表示,地方政府可能需和企业重新签署相关协议。
长期以来税收优惠政策被地方政府视为招商引资的重要手段,然而全面清理之后,这个手段自然也就失效了,那么地方政府究竟靠什么来吸引企业投资落户?这可能是大多地方政府要面对的问题。
因此,刘志远认为,国家并不会对地方政府所有的优惠政策“一刀切”,而是区分情况,分类处理。

据刘志远提供的一份内部文件显示,该省份自2014年12月1日起对违法违规的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予以废止;对没有法律法规阻碍的优惠政策,若需保留,可在充分说明理由、提出政策期限的基础上暂时继续执行,待省政府报财政部审核汇总后专题请示国务院,再依据国务院审定的处理意见执行。
对此,上述财税律师表示, 在说明理由的情况下保留部分优惠政策,可能正是鉴于地方招商企业的压力。
“假如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国务院《通知》,对已经签有协议或合同的企业停止财税补贴或其他优惠政策,造成企业损失严重的,企业有可能会依照相关的协议条文将地方政府诉诸法律。”该财税律师亦称。

本文来源:中国经营报 2015-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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